前溪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据该曝料人称,因为预缴折扣率较大,很多新入学硕士研究生都预缴了学费。该曝料人还称,这样的学费打折信息是通过辅导员再到班长口头传达的。该校为一所公立的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中国青年报》9月29日)
高校预缴学费打折不是个别。湖南电子科技职院曾经在2013年推出学费“促销”政策,鼓励学生跨学年缴纳学费:5月份以前缴下学年的学费可减免10%,5月份缴可减免8%,6月份缴可减免6%;西安的一所民办高校也曾被曝推出“学费打折”政策。有调查表明,部分民办学校多对学生推出预交学费有优惠的政策。
预缴学费能打折,看似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就像一些商店办理“预缴卡”,预缴的钱越多,折扣越高。不过,高等教育毕竟不是做生意。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可见,无论是否打折,预缴学费是违反规定的。
学费打折了,能够节省一些钱。对此,有学生算了一笔帐:“按照我们两年制专业硕士每年9000元学费计算,预缴下一学年学费可以省去900元,这相较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说是划算的。”但要看到,部分学生家庭困难,第一年的学费都是东拼西凑,不太可能有余钱预缴学费,这意味着家庭富裕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打折,而家庭困难的学生则无法享受,这样的“优惠”反而会形成新的不公平。
以往,预缴学费打折往往出现在民办高校,皆因民办高校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难道公办高校也需要寅吃卯粮?这种做法容易让人产生丰富的联想:以打折的方式让学生预缴学费,是不是为了方便挪用?该校今年新招1900名硕士研究生,若有一半学生预缴第二年学费,就是一笔近千万元的巨款,投资到哪都会有不错的产出。再则,既然学费能打折,是否意味着学费含有水分,本就不该收那么多?如是,何不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地减免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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