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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鉴定证“牛是你家的” 贻笑古人

(2015-06-30 01:16:57)
白翎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石埠镇,一头牛犊不见后,村民方某全家人苦苦寻找20多天后,终于在隔壁镇找到,在向警方讨要时,警方提出需要到司法机关做DNA鉴定,证明“牛是你家牛”。最后失主只得花费6500元做了司法鉴定,终于证实了“牛确实我家牛”。(《法制晚报》6月29日)
      小牛市价四五千,找牛不仅花费了精力和时间,还得另出6500元的鉴定费,这样的“寻牛记”,简直不堪且不值。笔者查了一下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2014年,江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才首次突破万元大关。也就是说,找头牛,很可能花了这家村民半年的收入。若此事一再重演,那么民众大可得出结论,所谓的私有财产,也不必去较真追讨,丢牛者该自认倒霉,以免得不偿失;盗牛或顺手牵牛而不归还者,大可暗自窃喜了。
       报道中提到,方某家是通过牛贩子在隔壁生米镇的刘某家找到疑似自家牛犊的。在派出所民警面前,刘某几次回答买牛时间、价格时不一致,石埠警方现场即对其表示怀疑。但生米镇派出所在场民警提出“牛又不是孩子,不会叫爸爸妈妈”,需要到司法机关做鉴定。但一个常识是,尽管动物不会说话,但其母子之间也可能会有肢体方面和声音表达上的亲密互动,凭常识或请畜牧部门做年龄鉴定等手段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隋书·于仲文列传》曾记录于仲文断争牛纠纷轶事;在唐代,就有一名叫做裴子云的县令巧断争牛案,不仅维护了争牛双方的亲情,还引来了百姓的交口称赞。
    有资料显示,在我国,到了1993年,DNA鉴定技术便被应用到实际的刑事侦查活动中,但到如今应用时间也不过才20多年。作为农业大国,“争牛”事件恐怕历来都不稀奇,民警处理此类纠纷,在手段上与时俱进无可非议,但倘若不论事情复杂与否,动辄都要让当事人采用这种“高大上”的鉴定手段,而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者又不分担因鉴定成本,那么难免抬高司法成本和民众的维权成本,不仅可能变相纵容违法者,也贻笑古人。
    现代科技为案件调查或侦破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也要避免患上“技术依赖症”。如今,虽然有了司法鉴定,刘某家人仍拒绝归还小牛,可见此DNA鉴定在这里并不管用。“人在证途”已然艰辛,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已经够让人抓狂,那么在证明“我家牛是我家牛”这件事上,能否尽量避免让失主伤心又伤财?这也能避免懒政甚至乱作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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