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院前急救对抢救生命意义重大,当前,乡镇120急救需求不断攀升。但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再现“任性”官员,将乡镇卫生院救护车改造为公务用车。据福建省纪委、监察厅1日晚间通报:2009年至今,福州市晋安区卫计局从宦溪镇卫生院借用一部救护车,并改装成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区卫计局的医政科、卫协会、项目办、财务室等科室及分管副局长邓晓玲工作使用。(《海峡导报》5月4日)
这辆急救车被发现,实属巧合。车子经常在周末私用,违规用车六七年了,才被发现。关于这辆成为公务车的急救车,还有诸多疑点。表面上看,车子是供几个科室和一位副局长共同使用的,而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是不是早就沦为了副局长的专车?通报说,周末私用是驾驶员的个人行为,是不是驾驶员只是替罪羊?
2014年,全国公车改革陆续启动,各地都对单位里的公车进行了整治。如此严格的公车整治下,为何没有将这辆急救车退还给卫生院?难道公车整治沦为了走形式?
值得追问的是,急救车属于卫生院,其性质属于什么?如果说,其占据的依然是卫生院的编制,卫生院的急救车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是不是卫生院就会少了一部用于救助病人的车子?那么,还能不能保障救援需要?
急救车是保障生命安全的。目前,即使是超负荷运转,这些车子都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不知道,当急救车的编制内少了一部车子的时候,本就紧张的卫生院是如何救助患者的?会有多少患者因为急救车的不到位,而延误了病情?
当急救车成了公务车的时候,公车改革的道路则是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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