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 姚文晖
23日,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宣布,在8家试点法院、检察院基础上,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会议首次提出,全市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新京报》4月24日)
公职人员涨工资向来是个敏感话题,尤其是在经济不怎么景气、普通民众涨薪乏力的语境下。当然,给法官、检察官涨工资,相比泛泛而谈的“公务员涨工资”,民众的抵触情绪较小。近一段时间媒体密集报道各地法官、检察官人才流失严重,引起了很多人的担心。维护司法公正需要一支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法官、检察官队伍,故而提高法官、检察官待遇一定程度上是民间和官方的共识。
而当上海市真的开始给法官、检察官涨工资时,舆论却呈现分裂态势。当然不乏叫好的声音,但不同意见也不少。有人觉得法官工资比普通公务员高43%高出太多了,这让收入不及公务员的多数工薪阶层情何以堪。也有人说,大家都是公务员,普通公务员工作也很辛苦,凭什么法官和检察官就可以拿高薪?看来,很多人在法官涨工资这个问题上有叶公好龙的心态。
法官工资比普通公务员高43%是不是高得太多,不妨来看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美国联邦法官的年薪最低为17.4万美元,而副部长年薪约16万美元;美国50个州的基层法院法官人均年薪为13.08万美元,而一个副州长只能拿到9万美元。由此可见,无论在联邦层面,还是各州层面,美国法官收入均远远高于一般公务员。在我国台湾地区,法官平均薪酬大约相当于公务员的2.5倍。当然,“国际惯例”并不是法官拿高薪的必然理由,法官、检察官拿高薪更多是由其职业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相比普通公务员,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门槛更高。拿法官来说,审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法官的社会经验、知识水准、法律能力有很高要求。要想成为一名法官,必须取得法学专业学位,通过相关司法考试,在书记员或法官助理的岗位上摸爬滚打,还得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遴选。法官的养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种严格的入口要求,必须由相应的薪酬配合,否则难以吸引高层次法律人才,更无法留住优秀的法官。
其次,社会对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伦理相比普通公务员有更高的要求。法官、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审判权、检察权作为一种判断权,具有中立性、公正性等特点,因此必须从制度上为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最终裁断者,必须受到当事人以及全社会的尊重和信赖,适当提高其物质待遇,有利于维护其职业尊荣感,加强其廉洁自律性,使其立场更中立、心态更超脱、裁决更公正。
当然,法官、检察官“理当”高薪,并不意味着“必须”高薪,纳税人凭什么相信每一名法官、检察官都是高素质法律人才,都能公平裁决?这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予以保障。上海此次司改也是有相关配套方案的——比如“员额制”,只有经过严格遴选的、占比33%的审判员和检察员才有资格称之为法官和检察官,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不在涨薪之列;再比如推行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如此权、责、利统一,就让法官和检察官涨薪有了较为充足的制度依据和伦理依据。
故此,对上海试点给法官、检察官涨工资的正当性不必过度猜疑,不说乐观其成,试一试总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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