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危房在幼儿园“潜伏”
(2014-12-15 00: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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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
樊树林
12月13日下午,河北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一幼儿园房屋发生倒塌。据央视当晚报道,事故造成3名幼儿死亡,3名幼儿轻伤。县公安局已对事发幼儿园责任人进行了控制。该县明确表态,对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百度永清吧网友称,事发幼儿园是私人的,没有正规办学手续,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南方都市报》12月14日)
幼儿园房屋突然发生倒塌,让3名幼儿死亡,其场面何其撕心裂肺?何其惨不忍睹?而这样因幼儿园建筑物倒塌造成的事故不是孤例。在两个月前,海南省屯昌县一所已被停办的幼儿园内也因3名男孩攀爬幼儿园大门,大门一侧水泥门柱突然断裂导致铁门坍塌,2名男孩当场死亡,1名重伤。这一个个事故让多个家庭失去了欢笑,也给社会平添了难以承受的痛。即使相关责任人被追责,被绳之以法,但巨大的悲哀能弥补过来吗?这些事故再次暴露了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值得每一个相关部门去反思。
事发幼儿园名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是一所私立幼儿园,幼儿园现有在校生260人,教职工19人,这在农村规模算大了。根据官方的最新通报,今年8月,幼儿园负责人郑冬梅私自扩大校舍规模,租用村委会的两间陈旧办公房作为教室——这恰恰就是倒塌的两间教室。私自扩大校舍规模,房屋安全性无法保证,其存在这么长时间,为何教育部门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按照《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等,非常明确。
这个房屋,属于“危房”之列吧,要不然也不会顷刻间就倒塌。作为一个私立幼儿园,在教育孩子们的同时,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如果明知教室有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就是罪责难逃。“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如果我们的教育等监管部门能防微杜渐,尽可能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间,此类安全事故完全可以避免,也就不至于陷于“天怒人怨”的境地了。
而在全国,类似于事故中这样的幼儿园危房绝对不是“只此一家”,希望这次严重的事故之后,各地能真正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没有资质的幼儿园取缔关停,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等基础设施进行积极整改,万不可心存侥幸,掉以轻心。“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绝不能停留在煽情的口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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