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吴龙贵
日前,郑州多名残疾人致电媒体反映:残联冬季送温暖,不送棉衣、被褥,却给每人发了两套少女裙裤。他们中的一些男士称,四五十岁的男士,被送了少女裙裤,心里感觉特不舒服。对此,河南省残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些衣物系上海一家知名女装厂家无偿捐赠,因全系女装,因此,无法根据需要发放。(《大河报》12月8日)
每年到了“学雷锋日”的时候,总有媒体曝出诸如“敬老院老人一天被洗8次脚”的新闻。本以为这已经足够荒诞的了,没想到还有更离奇的事情。冬季送夏装倒也就罢了,迟早还会用得上。但现在的问题是,某些部门不仅季节不分,连男女都不分了,四五十岁的男士,被送了少女裙裤,还是带卡通图案的,怎么看都像是在恶搞。
更加尴尬的问题是,面对这样一份特殊的“礼物”,这些身有残疾的朋友还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不收吧,好歹也是残联组织的“送温暖”活动,拒绝的话,似乎有点不识抬举,保不准还会被甩几个冷眼。收吧,拿回去不仅用不上,还难免会招人笑话。“送温暖”送到这样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地步,事实上已经近乎于一种道德绑架了,不仅透支了组织者的公信力,对于爱心资源也是一种过度消费。
河南省残联的一名负责人说,“没想到有些人反应会这么强烈。”语气之中不仅透着无辜,还流露出些许责怪。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假如这名负责人是个中年男子,你会接受一套少女裙裤吗?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这样反问:为什么专门服务于残疾人群体的机构,会如此迟钝和不明事理?一套少女裙裤或许没必要过度阐释,但其所折射出的傲慢与偏见却无法让人释怀。
当我们“送温暖”时,我们究竟在送什么?首先送的是一种爱心和尊严,而不是某种形式,更不是某项指定的任务。对多数残疾人而言,社会之所以要向他们“送温暖”,他们之所以愿意接受,就在于通过这样一种路径,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友好和善意。这不是简单的给予,更不是施舍,而是一种交流和互动。在这个意义上说,送什么、怎么送,传递出的是一种诚意和尊重。换言之,如果仅仅是为了送而送,甚至只是为了在工作业绩上写上一笔,丝毫不考虑受众的感受,其实是抽空了“送温暖”的内容,也违背了“送温暖”的初衷。
当我们“送温暖”的时候,同时还应该送出专业主义的作风。“冬季给男士发少女裙裤”,当然事出有因。一方面,这批物资是上海一家女装企业无偿捐赠的,“爱心企业献爱心咱也不能不要”,另一方面,因为是反季节服装,残联也没有存放的仓库,担心堆久了会发霉。这样看来,相关部门倒也颇显无奈,但仔细想想,难道没有变通之法吗?比如说,这笔女装究竟有没有价值?如果有,为何不置换成其他物资,或者变卖换取现金?收到什么就发放什么,作为一个专职部门,仅仅充当一个“二转手”的角色,不仅暴露出管理水平的落后以及行政效率的低下,更是凸显出形式主义作风的严重。
“送温暖”本是一件好事,但如果行事不当,好事也会把人心给“送”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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