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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杜绝“豪华办公楼”需要的不只是标准

(2014-11-28 00:39:08)
标签:

房产

赵志疆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不能超过9平方米。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是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内容,也是新一届政府加强政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在举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背景中,规范党政机关办公室面积标准,以避免借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其目标无疑是十分美好而明确的。不过,要想达到预期效果显然还面临着不少现实挑战,其中关键在于三个“怎么办”。
    首先,办公室面积应该怎么算?近年来,“豪华办公楼”饱受诟病,在那些业已曝光的经典案例中,很多领导栖身之处虽名为“办公室”,实则囊括了客厅、卧室乃至洗手间等诸多功能,各类生活设施更是一应俱全。那么,这些附属物是否应该一同纳入“办公室”的规范标准之内?如果领导只是从宽阔的“私人领地”中划分出一块所谓“办公领域”,即使标准再怎么严苛,又能有多少实际意义?
    其次,超标的办公室怎么办?毫无疑问,超标办公者大有人在,对于这些办公楼的处置就成为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像公车一样“封存入库”?显然不可能,因为这不仅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而且另立门户必然加剧浪费。公开对外拍卖?理论上似乎讲得通,但谁有那么多资金去购买一栋豪华办公楼,更何况,买来干什么用呢?难道“批评教育”之后物归原主?
    再次,违规者的责任怎么追究?这一点,实际上是重要的内容,这就不由得令人想起了公车配备标准。豪华公车与豪华办公楼同属公务浪费之列,相比起刚刚问世的办公室面积标准,公车配备标准已问世十几年之久——早在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时至今日,公车标准的内容尽人皆知,实施细则也不断完善,然而实际效果到底怎样呢?如果不能明确超标者的责任,多少人会将标准本身当回事?甚至,即使标准得以实施,是否会有人蜗居斗室权钱交易?
    纵横驰骋于众目睽睽之下的超标公车尚且视标准如无物,“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领导办公室是否会依标准行事?这似乎是个问题,比这个问题更耐人寻味的是,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纵使所有的标准都得以实现,权力的所有者也难免不另辟蹊径寻找新的突破点。办公室和汽车并没有原罪,仅仅为它们划定标准不免给人以舍本逐末、隔山打牛之嫌。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责任追究细则出台,无论标准制定的再怎么细致入微,也难真正具有“杀伤力”。以此而论,制定标准显然只是叫停“豪华办公楼”的第一步,后续的管理细则以及问责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相关新闻见A2\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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