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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教科书夹带广告不可等闲视之

(2014-10-23 00:27:51)

张贵峰

 

   近日有广东肇庆网友发帖称,自己读初一的女儿开学领到的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课本里出现了大量广告内容,此事引起不少网民热议。记者调查发现,教科书中夹带广告的情况确实存在。(央视10月21日)
    诚如有专家指出的,“教材里面出现广告,对孩子的价值观会产生影响,对孩子来说,尤其是年幼的孩子分不清哪些是广告,哪些是教材上编写的内容。”
    尽管教科书夹带广告的危害性显而易见,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于此类现象缺乏真正有效的制度规范。2011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义务教育教科书编印规范》曾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广告内容”,最近征求意见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也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幼儿的教科书发布广告”,但上述两部法规均缺乏相应的配套处罚措施。
    夹带广告的教科书能够畅通无阻地进入学校,对教材出版负有监管职责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样难辞其咎。依据《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很明显,如果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把关,拒绝出版选用夹带广告的教材,出版机构根本就不敢在教材中“插播”广告。
    此外,在教育行政化背景下,作为教材使用主体的学校、教师、学生,对教材夹带广告无权“说不”。有肇庆中学教师表示“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是市里决定的……指定什么就是什么。”因此,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否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无疑值得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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