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敬涛
200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要求暂停新的高尔夫球场建设并清理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此后10年间,国家层面已经下达10道禁令,却仍然没能挡住其疯长之势,一些央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统计,全国高尔夫球场数量已经从2004年的178家,增加到2013年的521家。(10月17日新华社)
10道禁令之下高尔夫球场数量依然野蛮生长、逆势而上增长近2倍,你禁你的,我建我的,看上去很严肃的所谓“禁令”已经成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耳旁风,所谓的“暂停”和禁令受到收益递减规律和成本递增规律的双重约束,已经陷入了“治理疲劳”和“疲劳治理”的困境而不能自拔。
应该追问的是,高尔夫球场野蛮生长的动力和根源何在?显然这是开发商的谋利冲动与地方政府盲目发展冲动一拍即合之下的畸形产物。首先,高尔夫球场是开发商进行圈地的惯用手段,容积率低,出让费用小,有些甚至都是先上船、后补票的方式低成本获得土地。其二,高尔夫球场对于地产项目带来的升值作用不可小觑,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又主要靠房地产的拉动,两者之间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不谋而合。其三,打高尔夫被认为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上流社会”的标志,而某些官员更是对高尔夫这样的“高雅”运动情有独钟,很多地方修建的高尔夫基本上都是官员和富豪的后花园。
面对这样多重的内在驱动力,禁令到底会起到怎样的作用?中国著名的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越容易失去效率。这就是所谓的“钱穆制度陷阱”。
10道禁令管不住一个高尔夫球场,其实就是身陷这个制度陷阱而难以自拔。最开始的规则和制度失灵,遇到了阻力和消弭,于是就接连出台了多达10余道的所谓禁令,制定无数的新规则、新制度、新禁令来防止和弥补原来的制度。但是“钱穆制度陷阱”已经告诉我们,有效的公共治理并不是制度越多、禁令越多越好,10道禁令管不住一个高尔夫球场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高尔夫球场野蛮生长,其根子还在于地方政府发展冲动与开发商谋利两者利益诉求的趋同上。据统计,在一些城市,房地产业对地方GDP的贡献率,有的竟然高达1/4—1/3,也正是因为这种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造成了房地产经济运行的不规范状态。要想割断高尔夫野蛮生长的根,地方政府必须从这种发展模式与理念中抽身。再就是,落实现有土地等相关政策,切实严格执行准入门槛、用地限制和监管体系,真正把现有政策落到实处就足够了,而不是动辄下发什么无实际意义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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