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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毒鸡脚生产源头该谁负责

(2014-08-26 00:19:18)
标签:

股票

箫寒

 

    昨日晚报报道,记者从市场买回冻鸡脚送检曝出惊天秘密,昆明人喜爱吃的鸡脚竟然含有超标致癌物质双氧水,这是一件很让人担心的事情。
    由于云南养殖业的不发达,大量禽类产品包括鸡脚之类的禽类副产品都得依赖省外或靠国外进口,昆明其实只是消费的终端城市。作为经销此类商品的经销商、农贸市场和各大超市,在对食品安全进行把关时,所能做的往往只是检查所调入的商品有没有质量合格证、检疫检验合格证,所能做到的最多也就是无证商品不予放行,而不可能具备成套的检验化验设备,也不可能对销售的商品逐一进行二次检验化验。由此看来,食品安全从生产环节的源头抓起才是关键的关键。
    毫无疑问,这些的毒鸡脚的罪魁祸首是生产厂家,尽管明知鸡脚有食品安全隐患而继续销售的商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从源头管住鸡脚生产企业显得更为重要。必须追问的是,那些明知生产企业违禁超标使用致癌物质双氧水而发给检疫检验合格证的部门或个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今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一些黑幕总是要等到记者暗访才被曝光,而板子却往往只打到销售环节。要想让昆明市民真正吃上放心鸡脚,就必须从鸡脚的生产源头查起。只有源头的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程操作,检疫检验部门严格发证行为,经销环节的查证才会有实际意义,食品安全才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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