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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观察)出租车市场“解痛”还需制度破题

(2014-05-23 00:45:15)
标签:

杂谈

白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启动出租车经营权重新配置以来,至5月16日已将原有的462辆老出租车全部收回,在600辆将以崭新形象出现的出租车投放前,暂时出现了市民无出租车可坐的短暂“阵痛”,为此政府抽调了50辆新农村客运的轿车和63辆公务车,让市民和游客免费乘坐,暂解燃眉之急。(相关报道见A13版)
    可以看出,景洪市的出租车整治行为得到了当地市民一边倒的支持,也从侧面反映了此前出租车乱象带来的民忿之深。面对出租车罢运和新旧更替带来的“阵痛”,市民自发开“爱心车”,力挺政府改革,也足见其对于新的出租车市场秩序的期许之甚。
    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公众利益。然而,在全国各地,打车难、打车乱、打车贵,几乎成为一种通病。而此过程中,消费者要承担此乱象的全部后果。因而,对出租车行业的整治是必要的,对于当地政府的改革初衷值得点赞。然而,结果如何,目前或许还只能持谨慎乐观态度。
    根据报道,景洪市出租车乱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车主私下倒卖经营权的状况屡禁不止,层层倒卖和转包导致租金被越推越高,正常打表赚不到钱,进而引发各种服务乱象。这不是景洪的孤例,在多个城市,一些经营者在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后,为转嫁市场经营风险,往往采取“高额承包”或“一次性买断承包”的方式变相转让出租车经营权。出租汽车经营权属有限的公共资源,经营者私自倒卖属于违法行为。然而,车主为何要倒卖经营权?政府的整治为何会引发出租车司机的反弹?
    说到底,如全国出租车市场一样,根由还需要从政府对出租车实行特许经营的制度来分析。这使得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的经营权形成了垄断性占有,一方面导致了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利益与分配博弈——比如出租车司机每月须固定向公司缴纳的“份子钱”(承包费),另一方面,导致市场供给不足,消费者权益难以保证。
    目前,国内的出租车行业有3种经营模式,挂靠、承包经营模式(北京模式);个体经营模式(温州模式);公车公营模式(上海模式)。北京等大城市出租车问题的症结,是“份子钱”居高不下,的哥普遍不满。景洪市所借鉴的上海模式,即公司化的经营模式,目前看来属于较稳定的模式,服务质量也相对较高。然而,近年来,上海出租车行业被曝出“多输局面”,据上海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测算显示,2015年上海出租车行业将面临全面亏损,届时上海市出租车公司平均每台车每个月将亏损130元。
    出租车行业的管制基本上包含3大方面,即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质量管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质量管制是出租车行业必须具备的,价格管制的作用则相当有限,而数量管制则是行业众多问题和矛盾产生的根源。因此说到底,当前国内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死结”在于特许经营和数量管制。
    因此,景洪目前面临的“阵痛”或许会随着改革的推进而缓解,而未来是否会出现像上海那样的“新痛”则无法预计。国内出租车市场改革的更长远之计,还寄望于在管制与监管的尺度之间作出调整,在行业监管的基础上,更多借助“市场之手”来调节出租车的供给与需求。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快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降低市民对出租车、私家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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