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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凌晨1点30分,深圳光明荣健农批市场发生火灾,截止当日早上,死亡人数已增至16人。目击者称,现场消防设施匮乏,火势无法得到控制,消防车赶到现场时,已有十几家店铺着火。由于消防通道被其他车辆占用,消防车无法近距离救援。此外,市场内消防栓没水,消防车需从远处补水。(相关报道见A21版)
一场无情的大火已要去了16条人命,但大火毕竟不是天灾,往往与人祸相关联,这场发生在深圳某农批市场的大火是如何引发的,目前还不得而知,但与大火相关的“人祸”因素已经逐渐清晰:现场消防设施匮乏、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栓无水、存在多处违法搭建等。这些祸因都是在一些火灾事故中可以想见的,正是这些管理上疏漏,才会引发如此惨痛的灾难。如果这些祸因有足够的佐证,事故责任将直指消防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方。
根据媒体的报道,在事故新闻发布会现场,面对媒体的追问,现场负责人发出了这样一种声音:“涉事市场禁止住人”。现场负责人是谁,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这句话可谓意味深长,内涵丰富。有这样的一句话,那就意味着事故责任的板子不能全打在消防部门和市场管理方,既然是禁止住人的,那就说明这次在事故中意外丧生的“商户”都是无视禁令的人,既然是无视禁令,那么发生丧生这样的后果,自身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一个农贸批发市场,怎么可能做到“禁止住人”呢?这些从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户,大多是来自异乡,为了一个城市梦努力打拼,能省则省必然成为他们的生存之道。试想一下,那些暗无天日的井下尚且可以成为城市追梦者的安身之处,何况是还算能遮风避雨的农贸市场呢,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缺乏科学和人性的,颇有“无栗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的荒诞。
退一步讲,假设为了保证商户的生命安全,“严禁住人”可以成为一条足够合理的理由,那么是不是因为你设定了这样的“规定”,问题就可以解决呢?既然真的是要保护生命安全,那就应该注重规定的落实,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住在市场呢?至少说明在管理上是存在严重问题的。发生这样的灾难后,哪里还有底气在新闻发布会上搬出“严禁住人”的说辞呢?这是明晃晃地推脱责行为。
灾难过后,质疑汹涌几成必然:为什么消防栓没水?为什么消防道被堵?为什么乱搭违建存在?质疑过后一场波及全国范围的整改也将必然展开,如果要重复这样的循环,始终规避不了悲剧的重演,这是令人心痛和不安的事情。必须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那么,真正核心的问题在哪?其实,从“市场严禁住人”这一点可窥一豹,如果没有对生命的真正敬畏,没有对弱势者权益的深刻认知,甚至在灾难发生之后,还竟然不忘找出“苍白”的理由貌似意欲推责。如此,“悲剧重演”很难说不。
(相关报道见A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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