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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井底族”需要怎样的“打捞”

(2013-12-06 0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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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白翎
   “竟然还有人居住在井底下!”昨日有市民反映,偶然发现有人在朝阳区丽都花园路井底下居住。“这下面住着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太,这些东西就是他们晾的。”在附近打扫落叶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两位老人近70岁,在此居住已有五六年,白天外出乞讨,晚上回来居住。而“邻井”一男子自称今年53岁,家在怀柔农村,为省房租供子女读书在井下已居住近20年。(《北京晨报》12月5日)  

    在城中村群居“蚁族”、地下室“鼠族”等之后,“井底族”的出现,又为部分大城市的高房租之痛提供了新的例证。上述“井底族”,都是外来打工者,白天以拾荒或乞讨为生,晚上住在条件恶劣的井底,伴随狭小、阴暗、潮湿及酸臭的气味,一住就是五六年甚至20年,令人心酸。
    当然,以井底为家者或许只是个案,并且其中更多的是个体悲剧。比如两位老人,在附近打扫落叶的张先生说“听说他们还有两个儿子,前段时间有个儿子来过,在附近卖伞,后来就没见到过,估计回老家了。”而53岁的男子家里共有3个孩子,两个女儿正上高中,儿子上初中。前者的两个儿子为什么没有负起赡养责任,老人为什么不回乡养老,后者的悲惨现状是否涉嫌“超生之累”都有待确认,但这样“背井离乡,卧雪眠霜”的事实仍刺痛了社会的伤疤,不容冷眼观之。
    据赶集网近日推出的《2013年租房市场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房租达1051元/月,北京上海房租领跑全国,高昂的房租已成为租房族不得不直面的痛楚,58%的参与调查人群房租开支占到月收入三成及以上,更有近10%的人每月房租占到月收入一半以上。“五年租房两茫茫。不辞职,自难忘。天天涨价,无处话凄凉。纵使离去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见双亲,倚门望。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黑中介,北京殇。”至今,这首道尽北漂一族在北京租房窘境的词,依然盛传于网络。普通白领尚叫苦不迭,更勿论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中老年打工者。在他们看来,“至少一个月也得300元”的房租就已经太贵。
    不可否认,近年来,政府大力兴建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在部分城市也面向农民工申请,但在大多数城市,户籍仍然是个拦路虎,只面向具有城镇户籍的困难家庭。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够立足,而不沦为城市边缘人,体现一个城市的人文指数。对此,临沂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民工“一元公寓”无疑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此外,对于社会底层人的生存,还需要一些托底的救助。如今,天寒地冻之时,各地的救助站应热起来。但现实中,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为了“自由”的生活,宁肯在街上挨冻。为此,建立来去自由的敞开式场所救助不失为更人性化的办法,比如今年山东首设24小时临时庇护所,体现了“公共服务不是约束管理,而是最大限度地提供方便”的要义,值得借鉴。当然,最低生活保障才是社会救助中最基础的制度安排,具体到上述个案,最长远的办法或许是目前仍付之阙如的农民工低保。
    对于被曝光的“井底族”,如今也失去了这个“井底之家”的依托。在井下居住的男子,目前警方暂时安排他在附近一位停车收费员的住所居住。对于暂时未归的老人,民警表示,“我们会与其家属联系,如需救助,会把他们送往救助中心。”警方的好意值得赞许,但下一步,他们将何去何从,他们未来的生活如何维系,仍令人担忧。(相关新闻见A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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