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
11月16日,广东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派出所在两个麻将馆端掉了一个大型盗窃团伙,23名嫌疑犯被抓。为防止犯罪嫌疑人串供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的嘴用胶带封住。警方在解释这一行为的必要性时表示,因为他们都是同一个地方的,可能说当地方言,警方又听不懂,如果他们串供了,将给审讯调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南方日报》11月18日)
对此,广东省尚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邹朝贵称,对于胶带封嘴防串供的做法,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但防串供的方法有很多,或许还有更好的方式。言外之意,法无禁止则自由,胶带封嘴虽然不是最好的方式,但也算不上犯错。
这样的看法值得商榷。“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自由”,是源于十七八世纪西方的一句谚语。前一句是针对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后一句则针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对于警方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只能采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方式,而不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就自做主张。否则,很可能有比胶带封嘴更不人性化的做法出现。
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应当假定无罪,这是常识。如果嫌疑人没有反抗等行为,就不应该采取带有暴力色彩的强制手段。23名嫌犯已经被带回派出所并关在拘留室内,再把他们的嘴用胶带封上,这是不恰当的,而且也未必管用。就算嫌疑人不说话,也可能靠写字、手语甚至眼神交流,警方岂不是要用黑布蒙上他们的眼睛,再把他们五花大绑才行?
更进一步说,警方“摆乌龙”错抓好人的事情不是没有,现实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由于各种巧合而被当成嫌疑人,此时,我们理应得到有尊严的待遇。那些赞同警方做法的网友,如果想想有朝一日自己也可能莫名其妙被用胶条封住嘴巴,恐怕没有人会觉得警方做得对。
其实对于防止串供,在不能单独关押的条件下,完全有更聪明的做法。比如在拘留室装上录音设备,录下嫌疑人的说话内容,听不懂的方言可请人翻译,就可能就会化“不利”有为利,反而能够减少审讯的难度。这比用胶带把人家的嘴巴封上效果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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