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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时评)取消信访排名先得颠覆量化考核

(2013-11-12 0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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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本报评论员 吴龙贵

 

    中国信访制度正在进行重大变革。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取而代之的将是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点对点”通报制度,并通过信访约谈制度对地方工作进行监督。有关部门还将确立“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新京报》11月11日)
    信访排名是典型的“好经歪念”。从制度设计上说,信访是司法之外的一种解决群众问题的制度化救济路径,特别适合当下基层矛盾多发频发、社会形态复杂多元,以及司法资源不足的国情。然而由于信访排名的存在,地方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和升迁直接与群众上访数量挂勾,从而导致一些地方信访部门不惜一切代价拦访、截访,解决问题成了制造问题,化解矛盾反而激化了矛盾。
    在这场“我上访,你拦截”的信访大战中,民众与政府两败俱伤。群众有诉求,在基层解决最为理想。然而由于某些基层政府截访丧失了民心,民众只能频频越级上访,加大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成本,并且矛盾被扩大化。而为了截访,基层政府必然付出大量的维稳成本,很多时候,甚至超过了解决问题本身的花费。以“上访妈妈”唐慧为例,据报道,近六七年以来,湖南基层政府花在唐慧一个人身上的公共财政已达上百万元。
     取消信访排名,无疑是信访制度改革的大方向。但笔者并不认为,仅仅取消信访排名,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有必要指出的是,信访排名虽然被各地普遍采用,但其实并没有任何的法律和制度依据。2005年正式实施的《信访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制度的本意是要强化问责,然而在现实中,“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却异化为“以排名的形式通报”。这表明信访排名并非制度之错,而是量化考核体系下的产物。
    所谓量化考核,简单来说就是评价地方政府和官员时,不考虑实际工作的复杂性和解决问题的技术含量,单纯以数字论英雄。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唯GDP至上”。量化考核的优势是直观且便于操作,但显然这是一种懒政,在执行中往往会偏离考核的本意。一方面,量化考核很容易造假,在巨大的考核压力下,部分地方政府会有可能瞒上欺下,在数字和指标上作手脚;另一方面,有可能导致政府工作本末倒置。以信访为例,政府的职能在于解决群众的问题,而现在上级只要求控制上访人数,这种错位必然会激发下级政府截访的冲动。
    在量化考核体系下,取消信访排名将直面两个问题:一是如果没有替代制度,今后如何考核地方政府和官员在信访工作方面的作为?二是地方政府会不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表面上信访排名取消了,实际中仍在发挥作用?可见,颠覆现行的量化考核,代之以更为科学的考核体系,才是取消信访排名能够获得预期效果的制度前提。
    何谓科学的考核体系?笔者个人认为应该是“上下结合”。“上”可以借鉴“中央巡视组”的经验,国家信访部门和相关司法机关不能坐等群众上门,而应该建立经常性的制度,主动深入基层,以此监督地方政府的作为;“下”指的是民意监督,地方政府受理了哪些上访事件,解决得怎么样,不妨公之于众,让民众去评头论足,是好是坏一目了然。从根本上说,只有打破地方政府的信息垄断,取消信访排名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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