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昨日,湛江法院召开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会议,包括湛江市建设局、人社局、雷州市客路镇人民政府等在内的湛江市上百个各级党政机关,被法院判决执行而没到位的“欠债”共达185771万元。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除了少部分确实是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外,更多更重要的则是思想问题,“新官不认旧账”,当时没有偿还,后来就更少有人问津。(《南方都市报》11月8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古今中外,抑或是个人、企业、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这是通行的一条法则。而且,作为各项社会规则的制定者和倡导者,政府或政府部门更应该模范遵守。但现实中,有前不久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政府在当地一家餐馆3年欠下70万元(有前任欠账)巨额猪蹄吃喝款不还,老板不得已店前挂横幅讨要的事例。还有此次曝光的湛江部分单位,有的欠款只有几千块,完全能够还清,可就是在法院催讨的情况下,几任领导过去了,有的仍旧不予还款。
这一方面表明,一些地方政府所谓的欠款,并非真的没有能力偿还,而是没有极力作为;另一方面,这也不无生动地折射了一些地方政府对待欠款,很多时候确实存在着能拖就拖、能不还就不还的“老赖”思维。
之所以“新官不认旧账”,最根本的,却还是由畸形政绩观引起的连锁怪病。本质上,“新官不认旧账”,其实同“一任领导一个规划”、“一代领导一个蓝图”一样,害的都是同一种病——追求畸形政绩观惹的祸,原因就在于政府和官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地方或部门如何发展、如何规划,群众不能有效参与,也很难有效表达意见;政府(部门)如何花钱,群众无法知晓也就无从监督。而这些,与一个地的发展需要一任接着一任、长期艰苦的接力和努力的实际要求,相差甚远。
所以,要想有效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顽疾,加大执法力度固然重要,而且也可能有即时的效果。但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现象,还需从改变畸形政绩观入手,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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