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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家   防校园性侵须做“最坏打算”

(2013-09-26 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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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佘宗明

    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需重点关注、加强教师心理辅导。9月24日,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发布《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提出六位一体的保护中小学生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颇具意义。它着眼于防性侵教育、师德等层面的提升,又注重细节践履,在宿管聘用、案情上报及漏洞清查等方面,都有着可操作性。基于性侵案在寄宿制学校与留守儿童中更多发,它强调“校不漏人”,也是有的放矢。
    事实上,今年6月,河北石家庄就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苗行动”,规定女生宿舍全封闭式管理,男教师约见女生,须有多人在场等。与之相比,《意见》跳出单维度举措,立足于多方位防范,也更具统摄性。
    而舆论解读,多聚焦在“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的“亮点”上。有些人认为,封闭策略只是“物理隔离”,未必能见效,还可能方便“狼来圈羊”。更何况,女生宿舍未必是“危险区”,相较而言,办公室、KTV等,案发几率更高。但这或是立错了靶子,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不等于“闭门防狼”,而旨在多筑起一道防火墙。在乱象纷呈的当下,它有极强的现实指向性。划线式隔离,比留下盲区要好。再者,它并非孤立举措,而是防性侵链条上的一环。给教师戴上“紧箍咒”,也无关有罪推定——在儿童保护上,须多些敏感度,在未卜的风险前,不惮于做“最坏的打算”。
    当然,“挑刺”只是履责监督的呈现形式。不少声音,当被重视:虽说在被曝光的性侵案中,性侵对象多为女生,可揆诸现实,男生也应在被保护之列;预防教师性侵很重要,但善政还须“着地”,如何保证政策被不打折扣地践行,避免执行疏漏,是个问题。
    就遏制校园性侵害而言,《意见》固然慰藉人心,但有些现实命题,也亟须思考:一者,儿童的性教育何时补全?要知道,他们的性蒙昧或性羞耻,也是性侵频发的因子。尽管《意见》中提及,要增强其预防性侵犯意识,但这只是性教育“大树”上的枝丫。只有填补性知识上的“空白”,才能提升其自我防范能力。
    二者,怎么消除受害儿童的维权“路障”?有些幼童受侵害后,家长或是虑及其声名,或因讼累之苦、维权成本畸高,只能选择与施害者和解。性侵案动辄以“私了”方式终结,也加剧了某些人的犯科胆量。
    再者,校园性侵案十分恶劣,也会激起民愤,可最终定罪量刑却与其恶性程度不匹配。性侵幼童,究竟该定为猥亵儿童罪,还是强奸罪,迄今仍存争议。它有必要在法治框架下得以梳理,以改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儿童保护,当构筑起缜密的制衡网络,让其免于毒手侵袭。而今,亡羊频仍,补牢愈显紧迫,也只有人文常识与细节践履的无缝衔接,才能支撑起对性侵恶行“零容忍”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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