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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谈)个税家庭综合制改革值得期待

(2013-09-06 00:37:10)
标签:

杂谈

叶祝颐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就社会关注的财税热点问题接受记者采访。他在谈到个税征收时指出,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新华社9月4日)
    由于家庭情况不同,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很大,不考虑家庭支出情况一刀切的单一税制确实对家庭负担沉重的纳税人不公平。个税政策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以外,应从公平的视角做出更科学的制度安排。由单一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税收公平,值得期待。
    早在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陈开枝就提交了一份有名的“7号提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以家庭为主的建议》。几次调整个税起征点,都有人提出类似建议。此前还有消息说,国家有关部委准备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但是按家庭征收个税依然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下一步”到底何时付诸实践依然是一个问号。对此,要谈个税征收改革,既要谈方向,更要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
    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也符合国际惯例。为了保证税收负担公平,不少国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问题上实行的是夫妻联合申报或家庭申报。中国人普遍有传统家庭伦理观念,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细胞与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生活水准。考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把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符合现实需求。
    当然,按家庭收入征收个税的理想要照进现实,还有许多事要做。比如,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目前不够健全,民众诚信道德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税务部门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个人隐性收入与家庭成员收入,赡养、抚养人口,家庭成员就业、教育等具体情况不好掌握;住房按揭贷款还存在有人购买多套住房,住房面积、价格千差万别的情况,按揭贷款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的比例如何确定,也是一个难题;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完全打破的语境下,家庭成员的界定,恐怕还不能单纯以户口本来判断。再比如,税务部门面对无数家庭征税,不如由单位代扣代缴个税方便,给税务部门增加了工作量与工作难度。实行家庭个税制度确实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
    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个税征收改革的方向是清晰的。从二套住房认定来看,在当前社会征信系统框架内,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以家庭收入征收个税的时机基本成熟。相关部门应尽快启动并实施个税征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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