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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尿歪罚款”也有正能量

(2013-08-29 00:16:25)
标签:

杂谈

王攀
    在公厕尿歪罚款100元,这一被网友评价为“蛋疼”的规定,深圳9月1日起真的要施行了。不过对于公众质疑“尿歪”如何取证,如何执法时,深圳城管部门表示,这一处罚主要是约束教育,并不会真的装摄像头取证。(8月28日《南方都市报》)
    不可否认,在公厕尿歪罚款100元这一“尿歪罚款”规定,可操作性很小。但法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惩罚,还在于提醒。虽然惩罚的可操作性有助于提醒,但在一些道德文明行为上,惩罚的可操作性大小在提醒的效果上区别并不是太大。
    包括“尿歪罚款”在内的公厕文明惩罚条款,除了提醒文明之外,不过是提供了一个需要处罚时的法律依据而已。那就是,一旦发现了这些不文明现象,而且在发现方式适当的情况下,可以有法可依。
    而在关注它的可操作性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放大《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的一些积极措施。比如,管理办法规定深圳公厕将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并且不能擅自停用,违规的将罚款,这是实打实的。
    有必要感谢“尿歪罚款”。假如不是这样一个看似荒诞的规定,说不定《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也不会引发全国舆论的关注,而深圳在公厕管理上做的努力也不会受到注意。从这个方面说,“尿歪罚款”也是一种正能量。至少,当人们如厕的时候,一想到“尿歪罚款”,自然而然就会文明如厕,而不会偏偏抱着发现不了的心态,故意尿到外面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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