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飞
8月16日上午,北京律师王宇向《法制日报》反映称,曾经备受关注的海南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在刑事案判决后逐渐淡出舆论焦点,受害女生的境遇也不再受人关注。8月11日,他们在三亚面见受害学生家长时获知,新学年开学在即,5名被校长带走开房女孩升初中仍无着落,怕被歧视不敢出门。
举国关注的“校长带小学生开房案”已经走完全部的司法程序,两名罪犯陈在鹏、冯小松分别被判以重刑,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涯。施暴者被法律严惩让人拍手称快,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起性质恶劣的事件已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或者说这仅仅是正义的部分回归。帮助该案中的几名未成年受害者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对她们实行制度性的救济,事实上与打击犯罪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但恰恰是这一点,几乎被所有人漠视和遗忘。几名女生的无助和此前的舆论喧嚣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要知道,当初全民关注“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出发点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但现实却是,几名受害女生并未从中获得实质性的救济。事实上,我们很难说,她们如今所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现实困境,相比于当初被性侵,哪一个对她们的伤害更大更深远,毕竟,她们还有很长的人生路要走。
几名受害女生的困境,与长期以来“重惩罚轻救济”、“重观念轻个人”的舆论氛围有关。在类似的未成年人受侵害的事件中,舆论习惯于对施暴者喊打喊杀,并从中阐释出有关社会机制的宏大议题,但对受害者的具体境况和后期救济,则往往漠不关心。这种情绪化的表达,有助于推动个案的迅速解决,但对受害者的帮助却并不大。随着时间的流逝,事件本身逐渐淡出公共视野,受害者会陷入一种孤立无援的境地。
当然,也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几名受害女生被漠视,乃是一种变相的报复。“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影响巨大,伤害了地方形象,导致多名官员下课,当地政府对其进行不管不问的冷处理,是否是一种警示和告诫?联想此前当地对该事件的种种作为,这样的担忧显然并不多余。
受害者无救济,则正义不回归。这首先是因为,作为受害者有被救济的权利。集体围观下,几名受害女生所受到的舆论压力和社会歧视,丝毫不亚于施暴者,对未成年人而言,这毫无疑问是不可承受之重。因此,无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对她们进行制度性的救济,在生活、学习等方面尽可能给予妥善安排,都是一种应尽的义务。更重要的是,政府负有救济之责。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两名施暴者已被法律严惩,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这起事件中,当地政府由于监管不力,同样负有间接责任,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担责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政府之力给予受害者关怀,以弥补自己的过失。
据最新消息,万宁市教育局已为几名受害人安排好学校。有错就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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