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崔
昨日春城晚报报道,在昆明工作的小伙子孙中航为救溺水儿童不幸命丧抚仙湖,随后而来的打捞队最终同意以1.6万元价格打捞尸体。此事不仅死者家属无法接受,更多市民和网友发出质疑之声:挟尸要价,是对奋不顾身救人行为的一种折煞。
站上道德的制高点指责打捞队不顾死者家属哀痛开天价捞尸费是容易的,作为拥有智慧的人类,我们是不是更应努力思考:造成抚仙湖溺水救援困局的原因何在?是否能够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让故去者家属的失亲之痛获得抚慰,更让孙中航危难时刻向他人伸出援手的人性光芒得以真正彰显?
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该局设有具备编制的水上救援队伍,此项工作为免费向公众提供,但水下救援由于风险大且要求专业技能,目前只依靠两个潜水俱乐部进行。从相关新闻透露的信息看,抚仙湖管理局并没有专职水下救援队伍,一直以来都依靠相关民间机构进行突发救援。
在民间机构年看来,潜水打捞工作是要付出成本的,索要酬劳很正常,死者家属心急,正好可以狮子大开口。从过往一些“挟尸要价”的新闻看,此项工作在全国各地都是一种处于模糊地带的商业行为,基本上都由打捞队单方面决定酬劳额度。
我们都知道,生病急需救助可拨打120,发生火情拨打119,遭遇困难需要帮助拨打110,但发生溺亡,人在水底,这几个急救号码怕是全部帮不上忙。在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到危险的境况下,理应由公权部门迅速介入,并提供专业救助。显然,相关部门还没能将救援职能覆盖到方方面面,比如目前的水下救援工作,就只能依靠民间打捞队。
既然打捞尸体是市场行为,我们自然很难用道德对其进行约束。只要公权部门未能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天价捞尸费就会一直存在下去。笔者认为有两种办法或可破解此局:要么由公权机关设立专职水下救援队伍,要么由政府向民间机构购买公共服务,至于提供打捞服务的具体规则,比如费用分担,可根据事发具体状况,一部分费用由政府承担,一部分由私人自担。
至于像孙中航这样见义勇为的不幸溺亡者,打捞尸体的费用理应由公权部门一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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