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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到此一游”是现象而非个案

(2013-05-27 00:41:29)
标签:

杂谈

盛翔

 

    中国游客在埃及神庙刻“到此一游”被曝光后引发关注。之后,来自南京的游客父母主动联络媒体:“我们向埃及方面道歉,也向全国关注此事的人们道歉!”孩子父母表示,此事是在孩子年纪小的时候发生的,孩子也意识到了错误,恳请大家原谅。(新华网5月26日)
    “在埃及最难过的一刻。无地自容。”网友的一篇微博,让一个叫丁锦昊的学生,成了被人肉搜索的对象。虽然他的父母已经出来道歉,但是亢奋的网友依然不依不饶,一个普通的事件越来越有些变了味。事实上,类似“某某到此一游”的刻字,国内只要是个景区差不多都能看到。对此,很多人没有愤怒,没有感到“无地自容”,而是视若无睹一笑了之,或者干脆把自己的大名也跟着刻上去;然而,当“到此一游”出现在埃及神庙,刻在上面的名字却被瞬间放大到了举国皆知的地步。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让我们愤怒的究竟是这一现象本身,还是所谓“丢丑丢到国外”?当然,在景区景点乱刻乱画肯定是不对的,不仅在道德上要谴责,在法律上也应该追究责任。只不过,纠结于某个人的某种行为“丢了国人的脸”,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我们需要责问的,是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的现象,而不只是在埃及神庙发生的个案。就算将丁锦昊人肉出来了,真的就能挣回我们丢失的脸面吗?不会。
    国人的“到此一游”刻在国外就是轰动性的大新闻,刻在国内则不算回事,这种“选择性谴责”的现状如果不能得到改变,在国内乱刻乱画惯了的游人,难免会将恶习带到国外。作为一种现象,乱刻乱画“到此一游”的参与者,绝不只是丁锦昊,不是谁被曝光了谁被围观了,谁就最可耻最该被人肉;就事论事地谈论作为个案的“到此一游”,并且使用人肉等手段随意侵犯他人隐私,看似很有正义感,实则很暴力。
    将网络暴力随意加诸某个人身上是简单的,扪心自问反求诸己却是困难的。面对乱刻“到此一游”这一普遍现象,在评价他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自问一下:这样的事情,我干过吗?是否因为我没有刻到埃及神庙里,所以就不丢国人的脸,就可以很坦然地去人肉别人?其实,游人乱刻乱画和行人闯红灯是一个道理,只要思想上不重视、执法上不严格,行人闯红灯必然泛滥;唯有让法律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乱刻乱画才不至于成为常态现象。
    文明的制度约束人性,落后的制度放纵人性。景区乱刻乱画与天生的素养基本无关,因此我们不必妄自菲薄,关键要有文明的制度去约束人性,因此我们必须用行动落实法律——国人对同胞在埃及神庙刻字感到“无地自容”,与外国人在长城照样没素质地撒尿刻字,其实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对个体叫提高素质,对整体则叫约束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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