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近日有关元宵节是否应该放假的讨论再次兴起,网友普遍认为元宵节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内涵,应成为国家法定假日并放假三天。但中国民协节庆委员会主任李汉秋则认为,因元宵节距离过年太近,放假并不合适,并提出重阳节和七夕节应该优先于元宵节成为法定节日。(中国新闻网2月24日)
今年2月24日是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通过媒体可以看到,全国各地“闹元宵”的场景好不热闹。我所居住的小城,在正月十四、十五这两天,周边十里八乡的秧歌队、高跷队,都要来城里汇演,庙会上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本地的交管部门,从正月十三开始就对庙会周边的马路进行了交通管制。
从我居住的小城来看,“闹元宵”差不多是一年到头规模最大的民俗活动。许多对旅游休闲没什么概念的农村人,就只盼着在正月十五这一天到城里看一看花灯和民间文艺表演了。元宵节还被一些民俗学者认定为“中国情人节”,在古代,只有这一天,女人是可以出门上街与男人同乐的。
元宵节的狂欢,与金钱无关,与旅游经济无关,只与千百年积累下来的民间习俗有关。这就是民俗的力量。今年的元宵节凑巧赶上了周末,假如不是周末,公众对于看花灯、猜灯谜、踩高跷、扭秧歌的渴望,又该用什么样的形式释放?元宵节,讲究一个“闹”字,没有假期,“闹”就无从谈起。
元宵节不放假,当然可以找到许多理由,比如专家所说的“和过年距离太近”,意思好像是,若这一天也放假,公民放假就放得太多了,或者太频繁了。放假似乎是一种让社会发展、经济增长放缓的“坏事”,因此,主管节假日规定的部门和官员,包括一些专家,在这个问题上总是显得很迟疑。就像一些中小学校的领导,总觉得多给学生放一天假,学生的考试成绩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公共假期的设立,多是刺激消费、拉动旅游的“黄金周”和“小长假”,放假的目的也未免太功利了。
传承民俗文化需要“仪式感”,而让元宵节成为法定假日,就是让公众获得“仪式感”的最好方式。有了“仪式感”,那些寄托在元宵节上的民俗民情与传统文化才不会被遗忘。清明、端午、中秋都已成为法定节假日,也没见社会生产力因之下降,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想来也不取决于是否在元宵节给公众多放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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