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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城市建筑不能“为地标而地标”

(2012-11-14 00:41:07)
标签:

杂谈

盛翔

 

    “生命之环”是一座巨型环形城市景观建筑,坐落于辽宁抚顺市沈抚新城。据悉,整个建筑所用钢材达3000吨,平均直径高达157米,相当于50层楼高,上面还安装有1.2万只LED灯。官方招投标信息显示,“生命之环”计划投资金额总计过亿元。而这个斥资上亿的庞然大物,是一个纯粹的景观建筑,仅具“观赏”这一项功能。(《时代商报》11月13日)
    “‘生命之环’寓意连接天圆地方,贯通天上人间,无论是高度还是形式都是世界独有的。”——从抚顺官方网站上对“生命之环”的介绍中,不难看出那种洋溢的自豪感与成就感,而丝毫不觉得投资上亿元打造这样一个“景观”有何不妥。而在不少人看来,这毋庸置疑是一个百分百的形象工程,除了视觉欣赏上“好看”之外,全无实质意义。试问,这样一个景观建筑,即使是“世界独有”,又有何实用价值与社会价值呢?
    和所有的形象工程一样,对“生命之环”的公众质疑集中在几个方面:其一,这个景观建筑是谁决定建设的?有没有征求过社会公众的意见?其二,上亿元的建设资金从何而来,有没有列入公开的政府预算?其三,将这上亿资金用于增加公众福利该有多好,为什么不愿意拿这些钱做些有益于民众的实事?
    “生命之环”最初的建设动机,是为了给沈抚新城搞出一个地标建筑。确实,几乎所有的城市都会有地标建筑,但大多都是一种民间自发给予的提法,政府部门刻意将某个建筑命名为地标,或者直接投资建设只为了打造出一个地标,其实并不很多。而“生命之环”的建设,显然是典型的“为地标而地标”。据沈抚新城城建局负责人介绍,沈抚新城地标建筑当初有很多种方案和设计,也有建设最高楼的想法,但经过几轮筛选和反复论证还是确定了“生命之环”。
    原因在于,“如果建最高楼,目前以沈抚新城的规模和开发程度还远无法承载和运营这样一座高楼,如果建设娱乐项目,目前该地区人气还不足也有可能荒废。经过专家和学者多方论证最终敲定建造环形建筑为该地区的地标。”——看吧,建一座高楼没市场需求会浪费,建一个娱乐项目没人气会荒废,那么,建一个徒可观赏的景观建筑,在既不能承载和运营一座高楼也没有人气搞活一个娱乐项目的地方,究竟是要给谁“欣赏”呢?这难道就不是浪费吗?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否定高楼和娱乐项目的理由反思“生命之环”的建设理由,我们会发现这实在是一个很诡异的逻辑。如果新城的规模和开发程度还只是刚刚起步,如果新城的人气还严重不足,为什么非要着急忙慌地立即搞出一个所谓地标建筑呢?如此纯粹地“为地标而地标”,难道不是劳民伤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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