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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取消机关幼儿园,广州带了好头

(2012-08-16 0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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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晏扬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深化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表示,广州将逐步取消机关幼儿园,2016年之前,市属机关幼儿园将全部归口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中国新闻网8月15日)
    机关幼儿园可谓“历史遗留问题”。在计划经济年代,不仅有机关幼儿园,其他单位大多也有自办的幼儿园,如此,大家并没有什么不公平感。实行市场经济后,其他单位的幼儿园逐步被取消,而机关幼儿园仍被保留,条件越来越好,教学质量上乘,与社会上幼儿园的差距越拉越大。尤其是近年来,在“入园难”的背景下,在“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冲击下,人们的不公平感迅速转化成一种深度焦虑,机关幼儿园因此屡遭诟病。
    显然,人们的不公平感并非缘于机关幼儿园的条件好,而是缘于其条件为什么好——正是源源不断的财政补贴,保证了机关幼儿园的高质量;正是事业单位的性质,让机关幼儿园享受到各种政策优惠。广州市的8所机关幼儿园,2009年至2012年所获财政补贴分别为4802.02万元、5115.97万元、5754.44万元、7524.21万元。面对质疑,广州市财政局曾回应称,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理所应当,因为它们是“事业单位属性”——好一个“事业单位属性”!普通民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是父母要负担的“事业”,而公务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怎么成了政府要负担的“事业”?
    公共财政源于每个纳税人,包括普通民众。拿公共财政专为公务员子女提供优质学前教育,这样的“事业”不公平,这样的“事业单位属性”应该取消。取消机关幼儿园,不是把幼儿园取消,而是要取消其“事业单位属性”,转变成普通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让普通民众子女也能分享之。
    犹记得7月20日,《人民日报》用整整4个版刊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则》,这份长达3万字的文件的核心内容就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公民都能公平获得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以我的理解,实现这个“均等化”需要一增一减——增加弱势群体分享公共服务的权利和机会,同时逐步去除强势群体所拥有的种种特权。以此观照,取消机关幼儿园不仅理所应当,而且是大势所趋。让公务员与普通民众拥有平等的公民权利,让公务员子女与普通民众子女拥有同等的入园、入学、求职、升职机会,这是人们的理想愿景。
    广州市决定逐步取消机关幼儿园,改革的阻力想必不小。但也正因为如此,广州市政府“力排众议”取消机关幼儿园,体现了锐意改革的诚意和决心。广州带了一个好头,逐步推进的方式也很务实,愿其他地方能够借鉴之、效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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