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嘉
镇雄县城某中学高考生章强(化名)考前将同学的手机“顺手牵羊”被捕,惋惜其10多年寒窗苦读不容易,且认罪态度好,不参加高考前途可能就毁了,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于是奔走相助。通过努力,终于在离高考只有12个钟头时,章强走出了镇雄看守所大门顺利参加了高考。(6月14日《春城晚报》)
“这是一个高三学生,且认罪态度较好,盗窃的手机价值720元,能否考虑取保候审,让他能参加今年高考?”“如果耽误了考试,这名考生的前途很可能就被毁了!”检察官对高考生人性化的处理被传为佳话。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都可适用取保候审。这位高三学生所盗的手机价值720元,盗窃罪的量刑与赃物的价值相关,价值小量刑轻,检察院取保候审决定完全合法,不完全是照顾“高考生”。
问题是对高三生的这种关怀有时超越了法律。据6月14日《临川晚报》报道, 当看到无人看管的iPhone
4时,即将参加高考的市区某中学高三学生饶某心生贪念。6月4日,民警将他抓捕归案。本着人性化执法的思想,临川警方对饶某依法采取取保候审,让饶某参加了高考。
曾几何时,一切为高考让路成为共识。为了给高考让路,工地要停工,KTV要歇业,汽车要降噪,道路要管制,网吧要关门……高考面前,人人草木皆兵。为了方便高考学生,暂时打扰别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大家关怀考生,忍忍就算了。但是,当这种关怀升级到不计一切成本,甚至以牺牲法律时候,就很值得掂量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并没有针对高考生作出特别优待的规定。绝大多数高三学生都已满16周岁,达到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理应负刑事责任。明明是盗窃,只因是高考生,办案人员就要把动机说成“一时糊涂”,把行为说成“顺手牵羊”,称“艰苦上学”、“来之不易”,还生怕因办案影响到考生的临场发挥。
理论上讲,取保候审期间并不停止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但在一切为高考让路,不影响考生前程的语境下,相信司法部门会做“好事”做到底。可以预见,如果考生被外地院校录取了,必然违反“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办案人员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以最快速度,赶在录取前做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这样的法外开恩到底算不算做“好事”呢?一方面,这对别的窃贼肯定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高校希望招进“品学兼优”的学生,这位学生原本就品行不端,犯罪受到惩处也是受教育,让他改过自新。倘若依仗“高考特权”没有罪有应得,并未从中汲取教训,很可能助长特权思想和犯罪气焰,导致年轻人再次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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