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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无编制不算工伤”何其冷漠

(2012-06-07 00:21:55)
标签:

杂谈

晏扬
   
    6月4日,国内体坛传来噩耗,年仅20岁的国家滑翔伞队队员杨小强在练习一个高难度动作时出现失误,从百米高空坠落身亡。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滑翔伞队建制不全,队员都是临时选上来的,教练也是聘用的,不是中心的人,都没有编制。这次杨小强发生意外,应该不能参照工伤处理,管理中心也没有给他们缴纳五险。(6月6日《半岛晨报》)
    前不久,哈尔滨环卫工人张志娟在扫大街时突发脑溢血,只因人没死就不能算工伤;几年前,江苏女教师李华累倒在讲台上,昏迷64天后离开人世,只因她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就不能算工伤;现在,杨小强在训练中发生意外死亡,只因他没有编制就不能算工伤……人们不禁要问:工伤认定为何如此不近情理?这究竟是人冷酷还是制度冷酷?
    事实上,杨小强此次训练并非国家队组织的集训,即使是他没有听从教练劝阻导致悲剧发生,但也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杨小强的情况显然符合这一条。而该《条例》第16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杨小强的情况不符合任何一条。所以,杨小强不听教练劝阻纵然是个错,但这个错不足以影响工伤认定。
    所谓无编制,所谓没有工伤保险,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对杨小强之死撒手不管的理由或借口。这起悲剧最值得反思之处也许在于:一名运动员,何以不顾生死挑战高难度技术动作,他对于奖牌和荣誉的渴望是否过度,而这种过度渴望因何而起,是否与举国体制下的“唯金牌论”密切相关?不管什么样的荣誉和奖牌都没有人的生命宝贵,杨小强之死的血泪教训,值得每个运动队和运动员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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