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是个伪命题
(2012-01-18 0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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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张玉胜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日前结束,截至2012年1月11日,共有2818人次通过网络、信函提出7030条意见。公众意见在“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幼儿是否应当使用校车”、“校车高标准是否可行”、“校车安全是否该由教育部门牵头”等问题产生了分歧和激烈碰撞。(《北京晨报》1月17日)
近年来撤点并校导致的教育格局变化,引发了校车需求的猛增。在此次《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成为首当其冲的争议焦点,不少人把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上学,作为从源头上遏制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治本措施,并以此质疑“发展校车”的必要性。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不可否认,“就近入学”作为国家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成本的政策规定,应该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但“就近入学”本身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什么叫“就近”?多大距离算“就近”?国家没有具体统一的数据要求,同时,由于地理方位的差异,各地对“就近”原则的操作也不尽相同,比如山区,恐怕再短的“就近”也比城市学校远得多。
再说撤点并校。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日益深入人心,学龄儿童数量锐减已成不争的事实。有的乡村学校每年开学只能收到几个、十几个学生,无法设班、难以开科,强行办校不仅浪费资源,也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因此,对学校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已成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把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归咎于“撤点并校”显然有失偏颇。正如西北师范大学校长王嘉毅所言,“校车事故与学校布局调整虽然有关联,但并没有因果关系”。
强调“就近入学”并不能否定“撤点并校”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且这两者并不是一对矛盾体。2001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再次明确“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学校是一个人员集中、作息统一之所,即便是确保了“就近入学”,集体上下学总是免不了的事情。正是由于孩子们缺乏自我管理的能力,校车接送不可或缺。事实上,过去发生的多起校车事故,并不是因为孩子们不能“就近入学”,而是因为他们没能坐上真正意义上的校车,而且超载、超速、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居多。酿成悲剧的原因并非“发展校车”,而在管理缺位。辽宁宽甸校车三年无事故的“奇迹”,生动地向社会诠释了“责任”的极端重要性。
其实,就校车安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活动而言,“就近入学还是发展校车”这一争议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倘若不去“发展校车”,何谈“校车安全”?在充分保障“就近入学”的前提下,科学发展校车,确保行车安全,这才是人们期待的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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