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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天价”事业单位搞的什么“事业”?

(2012-01-12 00:24:32)
标签:

杂谈

 舒圣祥
   
    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1月11日《京华时报》)对于广州8所机关幼儿园7524万补贴,广州财政局回应,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的前提是它们的“事业单位属性”,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1月11日新华网)
    一个是“天价工资”,一个是“天价补贴”,两条看似不相干的新闻交集于一个共同的关键词:事业单位。众所周知,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特有产物,发展到今天,不仅拥有数倍于公务员群体的庞大人头,更早已背离了其“专业技术服务”的原初属性。有数据显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财政负担异常沉重。
    应该说,清除这个附着在市场经济肌体上的“包袱”,早就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可事实情况却正好相反,它们非但没有被取缔之虞,相反却活得十分滋润,福利待遇动辄都是“天价”。让公众纳闷的是,这些天价的事业单位,究竟搞的都是些什么事业呢?
    先来看深圳市住宅租管中心。它是隶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深圳市财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及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的租赁、维修以及住宅产业化和政府单一产权出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说白了,这就是一家做政府公屋生意的房产中介,由于资产庞大而且绝对垄断,可想而知油水会有多肥。可是,为什么要养这样一个类似于房产中介的事业单位?正如税务部门不能再成立个事业单位负责收税,管理政府公屋资产难道不应是住建部门分内该做的事情吗?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不会创造财富,而是纳税人雇佣并且供养,凭什么他们的工资可以远超纳税人平均工资水平?更重要的是,该中心的“天价工资”与保障房直接相关;他们拿的越多,公共财政关于保障房的支出自然也越大,但这部分保障房支出,困难群体是享受不到的,都成为相关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了。公益性原本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命脉,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居然成了相关事业单位的“天价福利”,这怎能不让人们感到愤懑?
    再来看机关幼儿园。因为它们的“事业单位属性”,所以预算编制本身并无不妥——这个解释,广州财政局去年就说了一遍,今年又一字未改地放了出来。是的,机关幼儿园是事业单位,政府给它拨钱不是非法挪用公款;可问题关键根本不在这里,而是凭什么机关子女可以有这样的事业单位来专门提供学前教育?既然公众子女学前教育都只是父母的“事业”,官员子女学前教育怎么就是政府的“事业”?
    “天价工资”的事业单位,守着巨额国有资产发大财,然后“自收自支”;“天价补贴”的事业单位呢,拿着巨额补贴专门教育官员子女——苍天啊大地,这样的事业单位凭什么不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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