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龙贵
校车安全的警钟再一次凄厉地响起。12月12日早6时40分许,广东佛山顺德乐从大闸牌坊附近,一辆载有59名学生的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校车被撞出一个大窟窿,37名学生受伤入院治疗。同一天下午18时许,江苏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截至13日凌晨2时许,共造成15名学生死亡。
据悉,江苏丰县校车事故中,校车是因避让一辆人力三轮力而发生侧翻,导致学生相互挤压,15名遇难者多为溺水窒息而亡。河面上,漂浮着学生们的书包和鞋子等物品——这一幕,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将近一个月前发生在甘肃庆阳的校车事故。那是还没有来得及淡忘的记忆。
两起校车事故,因为特殊的时间背景,而让人感觉到格外痛惜。仅仅一天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校车安全正式被纳入法制化轨道,校车安全管理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仅仅22天前,也即11月20日,江苏丰县在全县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工作,并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零懈怠”,有关部门要在早晨上学时间和下午放学时间,采用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校车车辆集中的路段展开检查,为学生的安全保驾护航。与此同时,一场有关校车安全的大检查也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
但尽管如此,校车事故仍然以最为惨烈的方式发生了。江苏丰县15名学生以生命为祭,向全社会发出警告:对于校车,我们做得还太少!行动得还太慢!
两起校车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譬如校车质量,校车驾驶员的资质,校车路线的设计,以及政府监管,等等,这些都是老问题,在刚刚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中也都有所提及。这充分说明,对于校车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我们不是不知道。但让人不安和焦虑的也正在于此:问题明明已经摆在那里,但我们却不知道去解决,甚至不愿意花力气去解决,这如何能够避免校车事故的再次发生?如何保证让校车成为“安全的流动宿舍”?
有一种等待堪称可耻,有一种麻木叫良知泯灭。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之所以在校车安全管理上无所作为,就是因为缺乏必要的压力和动力,孩子的生命似乎还并不足以唤起某些管理者的权力良知。这固然表明,加快校车安全的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对失职渎职者进行制度问责已经时不我待,但另一方面,也必须认识到,立法并非万能,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其一,《校车安全条例》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到最终出台还有相当一段时间,在这段法律真空期内,谁也无法保证校车事故不会再次发生;其二,条例草案本身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譬如多头管理的问题怎么解决?购置校车的经费从哪里来?即使条例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出台,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博弈的过程。一言以蔽之,那些坐在危险校车上的孩子们,已经等不起了。
保障校车安全,必须从现在,从此时此刻做起,从每一所学校、每一辆校车开始抓起。从现在起,各地都应该对辖区内的所有校车进行排查,对校车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校车行驶线路进行合理设计,不打折扣地赋予校车以“特权车”的地位,并且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责任到人。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对于贫困的农村地区,校车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地方政府要以“特事特办”为原则,给予更大的支持力度。事实上,这只是一些世所公认的常识,根本不需要等到《校车安全条例》出台才开始做。保障校车安全,既不存在什么技术难题,更不存在什么财力问题——三公消费随便省一省,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关键在于有没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有没有对生命的真正敬畏。
莫等闲,毁了少年郎,空悲切。要知道,每一起校车事故,其实都是社会文明的追尾和对良心的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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