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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快评)用行政复议澄清个税起征点疑云

(2011-09-13 00:18:54)
标签:

杂谈

普嘉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最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不断接到电话反映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上海、厦门等地的税务部门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仍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不过这一消息一天之后被上海地税局否认。据新华社昨日报道,上海市地税局表示,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严格、准确地执行国家税法规定,已做好包括征管软件调整在内的各项准备工作。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上海税务部门未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税法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一些网友留言说:“我就在上海,是按照2000元扣税的,我有证据。”现在上海市地税局言下之意是,纳税人和媒体诬赖他们了。如果多收税属实的话,本就令人气愤,现在还要倒打一耙,这时候纳税人应该跟税务局较较真。
    昨日有媒体评论指出:“在正常的关系中,公民纳税实际是一个权利义务综合的过程,在不正常的关系中,强调的则是公民的单方义务。而一旦征税机关‘想收就收’,纳税人全无博弈能力,只能乖乖就范,注定将人和税的不正常关系推至顶峰。”其实,税务部门犯错了,无论是故意的“想收就收”,还是无心的软件未更新之错,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纳税人并非毫无博弈能力,必须乖乖服从,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认为目前最优的途径是:选择向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税收行政复议规则》,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机关复议申请。若到了9月份,还是按起征点2000元的旧标准收个税,那属于明显违法,这样的征税行为是无效的,可撤销的。
    腾讯网友“非邹不可”说:“只有2000元一条路!工资单在手上白纸黑字,哪位记者朋友要,找我就是!”其实找媒体投诉不如亲自申请行政复议,让记者全程记录就行。因为媒体只是记录者、见证者,而不是裁判者,与其提供给记者工资单上的白纸黑字,不如把这些证据提交给行政复议机关。
    假如某个地区的纳税人都被多扣税了,申请复议的纳税人过多,那好比给辟谣的税务局一记耳光。当然,很多人都怕麻烦,多收几十块钱的事情就吃哑巴亏了,未必会较真。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行政复议比“民告官”的行政诉讼简便得多,还不收费。期待有这样一个被不合法扣税的纳税人能站出来践行公民权利,哪怕只追回一餐饭钱的多缴税款,也有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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