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观察) 从10万到7.8元,医德沦丧多少
谭浩俊
深圳的陈先生称,带出生3天的儿子到深圳儿童医院治疗肚胀。医院在给孩子拍了十几张X光片后,要求给患儿做一场费用超10万元的手术。陈先生拒绝手术,带孩子到广州治疗,一共花了7.8元钱,目前孩子身体状况良好。9月7日,深圳儿童医院回应此事称所有诊疗符合规范。(9月8日《广州日报》)
同一个孩子,同样的病,同样被称作儿童医院,只是一个在深圳,一个在广州,治疗价格却出现了天壤之别,这恐怕不是“诊疗是否符合规范”那么简单。从此起医疗纠纷的整个过程来看,至少有这样几个疑问需要深圳儿童医院来解答。一是按照院方的说法,医院已经对患儿进行了胸腹平片及钡灌肠的相关检查,也就是说,洗肠或灌肠也都是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之一,为什么只提供手术一种方案?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是迫不得已,一般不要使用抗生素,为什么在患者没有明显炎症的情况下,就每天给一名新生婴儿使用抗生素?三是对一种并不复杂的疾病,为什么要一下子拍摄十几张片子,真的只是一次拍了多个部位吗?四是院方表示,不同意陈先生提出的赔偿10万元的请求,不予赔偿,我们不禁要问,在有其他治疗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院方只给出患者手术“一条路”的选择,患者家属提出赔偿要求是否合理?而面对患者的投诉要求,院方为什么一拖再拖,不给说法?
8毛钱就能治好的病,却开出了10万元的账单,且需要家长承担手术的风险与心理压力,除了医德沦丧,可能找不到更好的解释。而事实上,医院这种要钱不要命、要钱不要脸的做法,并不仅仅陈先生遭遇过。所不同的是,陈先生没有受制于医院、受制于医生,而是作出了积极的反抗,用另一家医院的治疗方案推翻了深圳儿童医院“手术”方案,并取得了天翻地覆的效果。相反,其他“花钱买心安”的患者和家属,却都“甘心情愿”地被医院伤害,如婴儿必须在“温室”守护几天、只要住院就必须接受全面检查、感冒就得挂水以及必须到指定药店才能买到某种药等。
近年来,国家为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仅推出了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而且对药品价格作出了更多限制措施。但是,在医德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观的情况下,所有的措施和办法,都有可能在医德沦丧中成为摆设,成为一种形式。医院也好,医生也罢,都可以毫不吹灰之力地把“降价”中的“损失”从其他地方补回来,就像8毛钱的病可以“治”成10万元一样,需要多少药品的“降价”才能补得上去呢?
我不知道,有没有这样一种计算方法,也就是从10万元到7.8元,医德到底沦丧多少呢?而这种沦丧,会不会因为陈先生们的反抗而停止沦丧呢?这是一个值得好好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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