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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刑诉法修正颠覆“大义灭亲”?

(2011-08-23 00:48:42)
标签:

杂谈

(围观)刑诉法修正颠覆“大义灭亲”?

    新闻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此次刑诉法修改涉及修订的条文将可能超过刑诉法条文的1/4,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突破。其中,“近亲属可拒绝作证”这一条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有法学专家认为,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
    朱慧卿 漫画

 

    鼓励“大义灭亲”,使得犯罪嫌疑人的亲属陷入“两难悖论”:如果出庭作证,亲属间的背叛极可能导致嫌犯心灵绝望;不予揭发,则可能导致全家受刑罚制裁的惨痛后果。显然,大义灭亲理念下的强迫揭发,加剧了法律和情理的冲突,背离人之常情和常理,容易导致削弱损坏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伦理关系,也有以司法权力去诱导“灭亲”、损害传统道义规范的嫌疑。近些年,学界主张恢复“亲亲相隐”制度的呼声渐高,如今终于进入立法部门的视野。赋予一般案件中父母、子女和配偶等近亲属拒绝作证的权利,是司法对人性价值的理性回归,值得期待。
    河南 张遇哲

 

    我们所推崇的“大义灭亲”,其实是有违人之自然属性的倡议。古人讲究“亲亲相隐”,并不仅仅是孝仪天下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深刻认识到了人性之弱,认识到了“亲亲相隐”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从而使这一原则成为两千多年来的重要法律原则。“大义灭亲”,表面看来对社会是一种现实的好处,但从整个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来说,是弊大于利的。亲人之间的信任,是社会稳定和谐与信任的基石。
    四川 曾畏冰

 

    亲属之间有“亲亲相隐”的特权,这是应该认可的。因为打击犯罪固然很重要,维护亲情伦理和家庭稳定也很重要,我们需要在两者之间保持适度平衡。所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理应拥有不作证的特权,今后也应当修改刑法,规定包庇罪的主体不包括亲属。但亲属自愿放弃这种特权,或者认为告发、作证比维护亲情伦理和家庭稳定更重要,他们当然也有权利“大义灭亲”。所以,刑诉法修改确立亲属的作证特权,并不是与“大义灭亲”相对立,并不意味着亲属不可以“大义灭亲”。
    江西 杨涛

 

    不再鼓励“大义灭亲”,承认“亲亲相隐”无疑使法律更有人情味,但在支持这一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的同时,法学专家和媒体不应走入另一个误区:谴责大义灭亲行为。且不说“大义灭亲”行为有助于早日抓获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即使对小家庭来说,虽然付出了亲情的代价,但大义灭亲者的出发点并不是想通过出卖亲人来换取荣誉或好处,只是不想让亲人再错下去,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可以指责大义灭亲的司法理念是错的,但大义灭亲的行为不该受到指责。
    江苏 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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