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香港廉洁指数全球第12的启迪意义
(2009-11-19 00: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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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总部位于柏林的透明国际17日发表2009年全球“贪污观感指数”,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以8.2分与卢森堡并列第12位,中国内地3.6分排79位。至于最贪污的国家则是索马里,以1.1分排第180位,阿富汗和缅甸则分别以1.3分和1.4分排倒数第2和倒数第3(昨日中新网)。
香港廉洁指数世界排名由1997年第18位跃升至2009年第12位,可谓神速。面对香港廉洁指数高于内地,早已是意料之中的结果。香港廉洁指数这么多年来之所以可观,首先得益于香港有一个高度独立、自成体系、职责专一、权力广泛的廉署。这里面的成功运作模式,对内地的廉政建设具有启迪意义。
相比于香港的“零容忍”,内地的做法还显得薄弱。一些贪官污吏之所以频现雷人语录,源自于司法的惩处力度不够。内地在提高腐败成本、降低腐败收益上,有不少细节需向香港学习。比如,在香港,市民举报贪腐不必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公务员贪污受贿一块钱也会丢官甚至坐牢,这些鲜活的样本极具参考价值。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前腐败蔓延与其成本低收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只有极力提高腐败的受惩成本,使其收益降到最低限度,才能遏制贪腐现象的继续蔓延。
香港廉洁指数保持多年来的优越成绩,犹似一面镜子,内地的廉政建设当以此比照自己的一言一行,奋力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