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六道之驴
六道之驴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2,212
  • 关注人气:46,09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邓玉娇案”:媒体应该勇于承担自己的职责!

(2009-05-23 22:26:13)
标签:

邓玉娇

巴东县

邓贵大

恩施

媒体

色情

洗浴中心

杂谈

分类: 乱说一气

《恩施日报》:请别在“邓玉娇案”中为媒体丢脸!
媒体应该勇于承担自己的职责!

 

一直很关注“邓玉娇案”,一直也没时间在博客里写上几句。可是今晚看到事件发生地的党报《恩施日报》的有关此事件的报道,想说几句。


5月22日《恩施日报》头版
发布了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专访的稿子,全文看过,空洞无物!基本上都是:正在调查之中……紧锣密鼓地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只要有了结果,我们将及时予以发布……这样的言辞,不外乎是某些部门操刀的通稿。读者真正想知道的在这篇稿件中有多少呢?看过稿件,心中自明。我更想说说第二天的稿子。

 

5月23日《恩施日报》头版

    本报讯 (记者张明)5月 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记者与22日的是同一个人,这名记者一定是负责报道政府部门的了。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 “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
事发多少天了?公安部门通报表示: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官方认定“涉嫌色情服务”?拖这么久,顾及什么?涉案的邓贵大野三关政府招商办公室主任;另一名伤者叫黄德志,以前是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今年年初抽调到招商办工作;还有个“第三人”。三人基本上是政府官员了。人,身体脏了都要洗澡的,官员也同样是人,也要洗澡的。可是除了正常的洗澡,又需求了“异性的服务”,就属于越界了。政府官员是明令禁止现身“色情场所”的,邓贵大等三人从步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开始,就已经“犯错误”了。在舆论的监督下,22日发言人同志终于不得不公布了“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的性质——色情。
媒体只是一句话,就说从事色情服务,开始查了。可是,读者最想知道的是:官员去色情场所却没有在稿件中直接表达出来,也没有对邓等人现身色情场所定性!如果邓贵大等三人就是单纯地洗澡,那也就没机会与邓玉娇见面了,更不会有后面的大事件!

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关键的都是一句话。邓玉娇是否被强奸,好象一个政府新闻发言人的嘴中说出不太妥吧?这么大的案件、影响如此大的案件,公安部门应该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正式向全国的媒体发布。
22日稿件中说“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认真核查,……”,第二天的稿件就给事件定性:不存在强奸!从事发到22日有十几天了,是否被强奸因“重大”,需要“认真核查”。可只过了一夜,对强奸一事就定性了!这也太快了吧?这一夜就是加班加点“认真核查”?

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
这几句是最有戏剧性的!!!新闻发言人表示:……愤慨,……解除委托关系……。为什么案件突然发生大转折?而邓玉娇的母亲没有直接对媒体说?是什么压力迫使邓玉娇的母亲有此选择?或者说是否有什么巨大的压力让这个普通的家庭无法承受?能让普通百姓理性地真实地说话,只有媒体了。可是媒体在发布新闻发言人的重大决定时,是否向当事人核实了?事件发生重大的转变,媒体是否应该更深入地采访核实呢?

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为什么要认定一下:“第三人”没有违法行为?那么言外之意就是,三人中的邓贵大、黄德志就是有违法行为?这还是一句话,如果“第三人”没有违法行为,那么当时,他在做什么?为什么不说明一下?既然没有违法行为,那说明一下“第三人”的行为也很正常的了。


    另讯 “邓玉娇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邓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
这个另讯也很有意思,为了确保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专人负责对外发布新闻信息。那么“专人”发布的信息必然是要“过滤”的。《恩施日报》在最后,告诉来采访的兄弟媒体:别乱采访啊,要找“专人”。


媒体,关注此案的进展,就要充分发挥应有的参与、监督作用,使执法部门(巴东)在执法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使邓玉娇一案得到公正的处理。
“邓玉娇案”:媒体应该勇于承担自己的职责!我期待媒体对此案的良性推动!

 

附上两篇稿件:


5月22日《恩施日报》头版
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邓玉娇案”一定会得到依法处理
5月21日,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就“邓玉娇案”的最新情况及公众关注的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张明专访。
    记者:“邓玉娇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广为关注,各种议论很多,请问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
    发言人:“邓玉娇案”发生后,恩施州委、州政府,巴东县委、县政府及政法机关高度重视。巴东县迅速成立了“邓玉娇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案件侦破、涉嫌违纪人员查处和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专班,明确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紧锣密鼓地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记者:“邓玉娇案”办理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何?
    发言人:“邓玉娇案”已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目前此案正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邓玉娇案”目前尚在侦办阶段,一旦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我们将及时予以公开。
    记者:有媒体报道,邓玉娇向其律师反映自己被强奸了,是否属实?
    发言人:我们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至于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这一情况,公安机关将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绝不包庇、袒护任何人。
    记者:媒体和公众很关注邓玉娇是否患精神抑郁症,你们对这个问题有何看法?
    发言人:案件侦查中,侦查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至于邓玉娇是否患有精神抑郁症,司法机关将根据侦办工作的需要或依据邓玉娇本人及其亲属或律师的请求,委托权威机构予以鉴定。只要有了结果,我们将及时予以发布。
    记者:对此案涉嫌违纪的人员如何查处?
    发言人:县纪委、县监察局已于5月13日决定对涉案有关人员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最后,感谢大家对“邓玉娇案”的关心和监督。我们相信,有庄严神圣的法律保障,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邓玉娇案”一定会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

 


5月23日《恩施日报》头版
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本报讯 (记者张明)5月 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 “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另讯 “邓玉娇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邓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

 

附上截图:

5月22日《恩施日报》头版

“邓玉娇案”:媒体应该勇于承担自己的职责!

 

5月23日《恩施日报》头版

“邓玉娇案”:媒体应该勇于承担自己的职责!


 

青海湖:气愤——有人偷鸟蛋。 

算算“收藏”221万港元到底要多少年?

富翁摆138桌酒宴:腐败——炫富宴背后的财富特权!

记者啊,请别给震区当事人伤口上撒盐  “罗彩霞案件”:王佳俊也是一名受害者

孩子的“三段睡眠法”这个大耳光打得响!  “五一劳动奖章”的标准是“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