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案件”:王佳俊也是一名受害者
(2009-05-15 20:22:27)
标签:
冒名顶替受害者高考罗彩霞王佳俊上大学高招制度杂谈 |
分类: 乱说一气 |
“罗彩霞案件”:王佳俊也是一名受害者
最近参加新闻从业人员培训班的封闭学习,几天都无法上网,今天晚上有时间到网上逛逛。再次看到有关“罗彩霞案件”的报道,可是看过后,想在博客里说上几句。
在“罗彩霞案件”中,媒体及公众基本上都在关注案情的发展、有关责任人是否受到应有的惩罚。可是对于案件中的另一位关键人物——王佳俊却没有多少关注。
5年前的高考——18岁罗彩霞虽然取得514分,但她连一所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也没有等来;她的同班同学王佳俊虽然高考只有335分,却顺利走进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本科,但她在大学里的名字叫“罗彩霞”,而真的罗彩霞对此一无所知。
做为受害人的罗彩霞勇敢地站出来,应该得到她所失去的一切!罗彩霞受到的伤害应该得到补偿!
可是当大家都一边倒的关注罗彩霞时,是否又关注一下王佳俊呢?她何尝不也是一名受害者呢?
事件公布后,网络上传出:王佳俊被单位开除。父亲被刑事拘留后。突然间,王佳俊要承受起一连串的重大的打击。对其沉重的人身攻击及谴责加剧她的犯罪感,考验着她的心理承受极限。
虽然冒名顶替上大学是大错,可王佳俊毕竟只是一个“被安排者”。5年前的王佳俊和罗彩霞一样,都是参加高考的孩子(5年后的今天,她们也不过才20多岁)!两名孩子都无法决定命运,决定命运的是大人!需要惩罚的是事件的权势实施者,而不是两名孩子(当时是孩子,虽然现在长大了)!
从各种新闻上来分析,王佳俊通过冒名顶替上大学,到了大学后她也是认真学习,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这也说明了王佳俊的大学生活是合格的,大学成绩是真实有效的。这也说明了她是可以在老师的岗位上工作的,具有教师的水平的,是可以当一名人民教师的。
王佳俊冒名罗彩霞的这一事情的确不可饶恕!可是真正不可饶恕的是两名孩子吗?那在当时造成冒名顶替事件一条龙的权势主谋们才是不可饶恕的!简单的问责和重罚不是目的。更希望在这个事件上能够惩罚真正制造事件的权势主谋,能够促进有关部门能对高招制度进行改革。
最后,希望事件过后,媒体感觉卖点逝去而离开时,两位当事的孩子没有成为舆论的牺牲品,她们的生活还是充满阳光,她们的人生还可以由自己来书写光彩……
孩子的“三段睡眠法”这个大耳光打得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