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古怪的“秉爵”

(2014-06-22 21:49:39)
标签:

清华简

耆夜

秉爵

辨伪

文化

分类: 留爪痕

因为有学者发表了清华简辨伪文章,微博界又热闹起来。赞成者有之,抨击者更多。抨击的意见也是多种多样,有的说此事应该听专业人士的,非专业的就别乱说了;有的说清华简语感好,凭这个就假不了;有的说“说有易说无难”,也有不讲专业专讲人品的。我作为一个普通读者,觉得这些都没说到点子上,有些着急。因为关键在于,存不存在疑伪者提出的那些问题?如果问题确实存在,该如何解释,能否解释清楚?真要解释清楚了,读者对真伪自有判断。学者的任务就是答疑解惑,给读者当好老师。

 

清华简剛出成果我就开始读了。像《耆夜》,在光明日报发表第一组文章时就读过。当时有一些读不懂的地方,这些年研究讨论渐多,有的看明白了,疑义自消;有的依然不明白。就像姜广辉教授等屡次提出的,《耆夜》屡屡出现后世才有的词语,甚至是生造的词语,我也有所感觉。姜教授他们都是从历史文化各个专业角度提出问题的,我对这些一无所知,只能就所谓“语感”来举几个无知的例子。

 

这篇只说一个困扰好多年的,平时也和很多朋友交流过的例子。《耆夜》里有一句:“周公秉爵未饮”,我第一次读就心头一愣,等着看注释。但可能这句是大白话,没有疑难字,学者们至今都不加考释。李学勤先生写文章,直接说成“周公持爵未饮”;黄怀信先生做《句解》,居然漏了这句;辨伪派也未就此开展讨论。可见都觉得这里没问题。但我觉得实际上问题很大。

 

问题就是,喝酒时可以“秉爵”么?怎么个“秉”法?

 

还是直接用搜索结果,最有说服力。

 

 

限定条件
书名:
时代:
作者:
  (晉)陳壽 《三國志》(百衲本景宋紹熙刊本) 卷五魏書五:蘭自殺其實不然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為列侯官至步
  (宋)王欽若 《册府元龜》(明刻初印本) 册府元龜卷三百一:將軍秉卒蘭嗣蘭卒分秉爵封蘭弟琳烈侯蘭子隆女
  (宋)鄭樵 《通志》(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卷十九后妃傳第一:常侍蘭薨子暉嗣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為列侯官至歩
  (明)董天錫 《(嘉靖)贛州府志》(明嘉靖刻本) 卷九:隷陵衛經歷陳秉爵雲南府照磨劉泮萬選貴
  (明)汪道昆 《太函集》(明萬曆刻本) 卷二十四 :並以治書聞及其持國秉爵通侯勳業爛然爭烈責之
  (明)文震亨 《文生小草》(明崇禎刻本) :爲過客裝啓事山公應秉爵淸衘水部始爲郞尊前感
  (清)楊晨 《三國會要》(清光緖刻本) 卷二帝系 :子蘭嗣薨子暉嗣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爲列侯 文昭
  (清)曾國荃 《(光緒)湖南通志》(清光緖十一年刻本) 卷二百十九人物志六十:伊宗妻譚氏 佾生李秉爵妻周氏 羅廷素妻彭氏
  (清)章陶 《季漢書》(清道光九年青山環漪軒刻本) 卷五十一:常侍蘭卒子暉嗣又分秉爵封蘭弟琳爲列侯官至步
1 
9條 / 1

 

以上是“搜神”也就是中华基本古籍库的搜索结果。从先秦到民国,1万多种中国书中,“秉”和“爵”连在一起的例子,只有这九条,而且是不避重复未加标点的。哪条是 “持爵”之义呢?一条都没有。

 

其实“爵”就不是能“秉”的东西。古代动词分得细,各有分工,“秉”是今天的“握”,拿的是杆状之物,物体要紧贴掌心,如秉笔、秉烛、秉钺、秉穗,等等。酒器“爵”前有流,侧有鋬,需要手指穿过鋬的孔围拢后拿起来,是今天的“端”,上古叫“执”。在搜神检索“执爵”,有7108条记录,我就不复制粘贴了。

 

秉爵:执爵=0:7108。《耆夜》简里为什么会出现“秉爵”这样一个古籍库中检索不出来,从道理上也讲不过去的词?需要给读者一个解释。

 

从这类例子看,《耆夜》的语感好不好,还真是个问题。像周王唱的“嘉爵速饮,后爵乃从”,用今天的话不就是“快干了这杯,再倒上一杯”么?这“语感”哪像是周武王的,邓丽君的还差不多。

 

说好了今天只举一个例子。以后慢慢请教。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藏书家陶湘
后一篇:金融和finance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