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魏国文献中能否找到“魏武王”?
(2010-09-17 01:23:00)
标签:
曹操曹操墓方北辰魏武王文化 |
分类: 求不妄 |
方北辰新浪博文曹操墓认定的礼制性误判(之三)对“曹操死后但未被追尊为‘武皇帝’之前,当时君主臣民以第一人称所做书面文字或口头讲话中,以‘武王’称曹操而不加国号‘魏’者”的语例做了统计,总共有6处(为便于引用,我给编了号):
1、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兼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册曰:“咨尔魏王:昔者帝尧禅位于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于常,惟归有德。汉道陵迟,世失其序;降及朕躬,大乱兹昏;群凶肆逆,宇内颠覆。赖武王神武,拯兹难于四方,惟清区夏,以保绥我宗庙。”(《文帝纪》延康元年十月正文)
2、乙卯,册诏魏王禅代天下曰:“惟延康元年十月乙卯,皇帝曰:‘咨尔魏王:夫命运否泰,依德升降。三代卜年,著于《春秋》。是以天命不于常,帝王不一姓,由来尚矣。汉道陵迟,为日已久。……。当斯之时,尺土非复汉有,一夫岂复朕民?幸赖武王德膺符运,奋扬神武,芟夷凶暴,清定区夏,保乂皇家。’”(《文帝纪》裴注引《献帝传》)
3、辛酉,给事中、博士苏林、董巴上表曰:“……昔光和七年,岁在大梁。武王始受命,于时为将,讨黄巾。是岁,改年为中平元年。”(同上)
4、相国歆、太尉诩、御史大夫朗及九卿奏曰:“……陛下正于大魏受命之初,抑虞、夏之达节,尚延陵之让退;而所枉者大,所直者小,所详者轻,所略者重。中人凡士犹为陛下陋之。没者有灵,则重华必忿愤于苍梧之神墓,大禹必郁悒于会稽之山阴,武王必不悦于高陵之玄宫矣。是以臣等敢以死请。且汉政在阉宦、禄去帝室七世矣,遂集矢石于其宫殿,而二京为之丘墟。当是之时,四海荡覆,天下分崩。武王亲衣甲而冠胄,沐雨而栉风;为民请命,则活万国;为世拨乱,则致升平。”(同上)
5、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考武王曰武皇帝,尊王太后曰皇太后。(《文帝纪》黄初元年十一月正文)
他说,以上6处例证当中,前面两处出自汉献帝亲自下达的诏书,最后一处出自曹丕称帝之后自己发布的文告,其余三处则出自朝廷臣僚的上奏。所有这些上至皇帝下至臣僚对曹操的称谓中,全都整齐划一只使用其谥号“武王”,而没有加上其国号“魏”字。
他又对曹魏君臣以第一人称所做书面文字或口头讲话中,使用“武皇帝”、“武帝”、“武皇”来称呼曹操者做了统计,总共34处。
他还统计了二十四史中使用谥号再加国号即“魏武王”来称呼曹操者,总共有4处;以谥号加国号即“魏武皇帝”、“魏武帝”、“魏武”来称呼曹操者,总共为396处。以上4处及这396处,全部为曹魏之后的各朝人士所使用,没有一处是出自当时曹魏君臣第一人称之口。
方文认为这证明了一个观点:曹操丧葬礼仪中如果出现文字,就只能出现“武王”的规范性书写格式,而绝对不能再加上“魏”字的国号。这一个“魏”字的有无,在当时乃是极其严肃的政治原则问题,容不得任何随意和混淆。
方先生做的这项统计很有用处。我觉得,一,证明了自古以来臣下称君主不加国号的规则在魏仍获得遵守;二、证明了曹操死后人们使用谥号“武王”来称呼他,而不是有些人说的什么“汉丞相”一类;三、证明了“魏武王”一名确实于史有据,而非生造。
但放到历史大背景下,这项统计结果的证明力也有限,恐怕并不能导出方文最后的结论。一、臣民称呼君主不加国号是古今通例,看不出曹操享受了特殊待遇;二、魏国大臣在陈述内部问题时的称呼,反映不出魏国之外的情况;三、汉献帝的称呼实际上是加国号的,不能用来作正方证据。
世传第一部史书是《春秋》,《春秋》的第一篇是“隐公”,“隐公”的第一句是“元年春王正月”。历代无数注释文字就从这里开始,告诉读者:隐公是鲁国的隐公,王是周朝的天王。为什么作者(孔子?)不直接写鲁公、周王呢?这里面牵涉到一个重要原则(春秋义法):上自天下,下至诸侯国,他的臣民在提及本朝、本国的君主时,是不能在君主的称号前加朝代号、国号的。《春秋》是鲁国史记,所以史官在称鲁君时不加“鲁”、称更上一级周朝的天子时不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