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北京物业管理入法了,民生改善有惊喜

(2020-05-03 11:51:14)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北京物业管理入法了,民生改善有惊喜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2010年10月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办法”变“条例”,宣告北京物业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在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上又有一大惊喜。

    说起物业管理,居民似乎都有一肚子话要说。比如说,管线漏水到家里了没人管,下水道堵了也无人应,停车位出现“鸠占鹊巢”也难以讨个说法。凡此种种,言而总之,由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越来越多,类似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影响着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北京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证实了这些问题,物业服务是近年来市民投诉较多的一项。其中,物业服务水平低、管道老堵塞、私装地锁、电梯维修不及时等13类问题占到12345热线反映物业问题总量的九成以上。

    据悉,《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链条”,内容共104条,主要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8个部分。对社会公众关心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从法规的层面予以有力回应,包含诸多突破性的新规定。

    针对社区居民车位不足的问题,条例首次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不出售或者尚未售出的,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使用。

    针对房屋维修难问题,条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应当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不足30%时应及时补足。

    针对小区楼房居住安全问题,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消防设施等易于发生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和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养护;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如违反规定,将责令限期改正,处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高空抛物、外墙脱落导致伤人、擅自拆改承重墙等物业使用和维护中的不当行为,条例也分门别类地明确了责任。如,损坏、擅自拆改建筑物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初期,防疫物资紧张,让不少物业犯了愁。针对这一难题,条例提出,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当级别的应对工作,并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毫无疑问,北京物业管理“新政”为物业管理部门戴上一个“紧箍咒”,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小区业主就可以无端指责,甚至乱来。对于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和违规私拉电线、电缆进行充电等行为,条例明确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劝阻,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的罚款;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这不,条例实施第一天,就有多名市民被处罚。5月1日,北京朝阳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执法人员在对十八里店乡开展执法时,发现一处出租房屋的疏散通道上存在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的行为,当即对违规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开出了“全市第一例”违反条例的罚单。同时,在房山、怀柔、通州、大兴、石景山等区,也发现了电动车“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分别给予罚款或责令当场整改。相信,随着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暴露的问题和接受行政处罚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小区物业管理和基层综合治理也会越来越好。(董聚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