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垃圾分类,更须源头“减负”
最近有一则视频在网上火了。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浩然,以浩然之气发声——
“一位朋友送我一盒茶叶,两个铝塑口袋,每一个口袋装了60克,共120克,分别塞在了两个漂亮的陶瓷罐子里,陶瓷罐外套着个坚硬的纸盒子,纸盒卡在铺了黄绸缎的泡沫塑料里,上面再盖个大盒子,大盒子外又有锃亮的金属包装,外面还套了个硬纸质的大口袋。我称了一下,2.5公斤!用2.5公斤包装了120克茶叶,我们垃圾分类如果花这么大的功夫,前置条件是这个垃圾必须消除它,因为这些垃圾没有任何意义,这样我们的分类就简化了。在我们现在的垃圾筒里面,除了金银财宝没有,什么都有。垃圾分类立法的前提条件,是要对过度包装要立法。”
“一边垃圾分类 ,一边放任过度包装,闹着玩呢?”陈教授大惑不解地发出感慨。
何为“过度包装”?包装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等,都属于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自古有之。“买椟还珠”的故事大家应该都听过:春秋时代,楚国有一个商人到郑国去卖珠宝,为了促销,他特地用名贵的木料制成装珠的匣子,把匣子雕刻装饰得非常精致美观,并使匣子散发出一种香味,然而把珠宝装在里面。有个郑国人把匣子买了去,却把匣子里的珠子还给了他。这个故事,对过度包装的卖珠者和舍本逐末的买椟者都是一种讽刺。
然而,时至今日,过度包装之风在我们国家依然盛行。像食品、茶叶、酒、化妆品、保健品、图书(特别是儿童图书)等,都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包装的过度乃至无度所带来的直接祸害是:产品成本上升,消费者负担加重,有限资源浪费惊人,包装垃圾急剧增加,污染着我们的生存环境。
据悉,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里有超过1/3是包装性垃圾,而这些包装垃圾中一半以上属于豪华包装,快递的繁复包裹、外卖的一次性餐具也占有很大比重。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豪华包装情况最严重的国家,包装废弃物体积占固体废弃物的一半,每年废弃价值达4000亿元,而且这些东西成分复杂,含有很多种不易化解物质,分类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对生态环境具有很大“杀伤力”。
有人或许会讲“人活一张脸,货卖一张皮”。过去因为咱们贫穷,生产的商品基本都是“祼”销售,即便是购买食用的礼品,也往往是一张草纸包裹,再用一根草绳捆系即可。现在日子富裕了,人们追求品质档次,产品包装自然要讲究一些,这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也有利于产品打开海外市场。这话乍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其实不然。
笔者在日本考察时,走进一家家商店,产品包装都十分淡雅,大都以环保的纸袋为主,几乎看不到礼盒的身影。这是因为人家更注重产品本身,一般不会在外包装上花费功夫。如果是当礼品赠送,最多也就是在产品上包一层彩色的包装纸,简单而不失美观。此外,日本在包装上有法规限定:容量内的空位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产品出售价的15%;包装应正确显示产品的价值,以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韩国十分注重礼品的包装美观,但包装的美观并不靠包装盒来实现,而是通过不同图案的包装纸,系上丝带,再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来完成礼品的塑造过程。在韩国,过度包装同样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厂商如果不依照政府规定进行包装会被处罚的。
在美国买东西,我们看到的大都是“裸”产品,比如说化妆品就是一个裸瓶,纸盒包装都很少见。对于食品,则更为简易,超市内走出来的人往往抱着大大的纸袋子,里面乱七八糟的装满了面包、点心、香肠之类,没有包装可言。
反观我国,在产品包装上可谓“用心良苦”,或“套套娃”式里三层外三层包装,或“金屋藏娇”式本末倒置。为了所谓“面子”,不惜浪费宝贵资源,并丢下一大堆垃圾。想想,真的很愚蠢!
事实上,关于“过度包装”,我们也是有法规可依的。早在2009年,国办就出台了《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方便包装物回收再利用。之后,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标准。然而,时至今日,过度包装依然我行我素。有识之士指出,消弭过度包装现象,一方面要配套和完善相关法规,一方面要通过强制性的执行,逼迫商家和消费者改变过度包装的陋习。
说到底,在绿色环保成为一种时尚生活理念的今天,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应该戒除浮躁之气,摒弃过度包装。要知道,“精致”“时尚”的生活,不是靠华而不实的包装堆积出来的,“简约”“清新”符合人们对于绿色生活方式的追求。由此,在倡导和推行垃圾分类的同时,更应该做到从源头上“减负”,减少包装量,引导合理消费。如果从法治层面将包装物处理成本转嫁到生产者身上,即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让生产者承担产品使用完毕的回收、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理的责任,生产者自然就会减少外包装等垃圾的产生。当然了,对于零售商、消费者也须强制约束。如此“多管齐下”,过度包装、繁复包裹、一次性餐具等问题必将大为改观,垃圾分类处理也就轻松多了。(董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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