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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北河》廿一.义务撰写《敢立潮头踏浪行》

(2023-02-05 1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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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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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长篇小说连载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揭阳市江夏文化研究会确定出版《江夏文化》报。聘请黄济群为《江夏文化》报主编。黄济群聘请陈芳男为该报学术版责任编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廿四日出版了试刊号,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出版了第一期(正式), 后因黄氏内部矛盾之故, 《江夏文化》报就此夭折……

当时《江夏文化》报的主管领导黄耀明准备要采写黄*嵩。主编黄济群推荐由陈芳男采写。于是, 黄耀明、黄济群带着陈芳男上黄迨嵩的家相互介绍认识。

过后, 陈芳男则根据需要与实际, 比如上完课,自己去找黄*嵩采访。几次单独采访完成后,(从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坐下来撰写, 完成了《敢立潮头踏浪行——记志存高远心系苍生的黄*嵩》一文, 共计五千多字。

陈芳男认为: 他是《江夏文化》报的责任编辑, 编辑部要他采访谁他就采访谁, 这绝对没有异议, 他也无条件服从。后来, 由黄*嵩自己联系,《敢立潮头踏浪行——记志存高远心系苍生的黄*嵩》一文在《揭阳日报》用一版全发, 稿费一百五十元。

后来陈芳男的报告文学要结集出版, 须申请购买书号, 还要付排版费印刷费等等。凡是陈芳男采写过的人, 听知后都自觉地主动地赞助一些经费, 一篇文章有的赞助五千元, 最少的也赞助一二千元。黄*嵩却是一毛不拔。他认为这不关他的事。举个事例, 有一次采访后, 他带陈芳男去他侄儿的什么餐馆吃中饭, 用餐时他凑近陈芳男的耳边小声说: 吃完你去结帐。但我估计他可能不收。以陈芳男的性格, 他本想说: 要结帐也是你去结, 怎么轮到我结?我是来为你打工的, 在你家里用一碗稀粥就咸菜招待我也没意见, 为何要带我来这里吃饭?本该付的, 陈芳男的性格,老板再不收也一定要付, 怎么估计不收?就去假付?那天餐厅用餐的人很多, 陈芳男也不便发作……如黄*嵩所料, 陈芳男去结帐时老板不收……但陈芳男那天心中很是不快……反感……那天陈芳男带着相机, 采访后给黄*嵩拍照, 这相机是要用电池的, 这可不是每个二毛的电池, 而是一个好几元的电池?……

唉!大千世界, 什么鸟都有。

上文提到:“有些人错误地把掠夺他人的劳动认为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却忘了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取酬。况且写了,后面还要为其买书号,掏印刷费。而个别人很喜欢别人为其树碑立传说好话,但到了这个时候,这“大款”竟然还是爱财如命、一毛不拔!(因为他并不是穷困之辈, 明显的是有钱人,或者说是特别喜欢沽名钓誉的人!)特别是写集体的报告文学,那是万万不可为的。如果谈好价钱,也非不可为,但恐怕价钱一出口,即时会吓死人,因为有的人认为脑力劳动不是劳动!所以还是不谈为好。谈了不过是把自己的好名声,交与一些无知者去贬议造谣,无事生非,无得而尽失。结局是打不着狐狸,反而惹来一身骚………此一诫也。”

*嵩后来竭力推荐陈芳男和另一文友孙雄*去为揭阳老干协编写史志,但陈芳男坚决拒绝了, 因为老干协领导班子并未认可, 只是黄*嵩的一厢情愿而已!老干协连聘书都没有颁给陈芳男, 更不要说什么劳务费了?因为与黄*嵩打过交道, 这种人陈芳男只能疏而远之………

二零二三年二月四日下午草于无为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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