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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北河》十九.遭遇文化骗子

(2023-02-04 14:12:05)
标签:

教育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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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长篇小说连载


 

自有人类以来, 人就分善恶, 也分清私。司马迁的总结最为经典: 天下熙熙, 皆为利来;天下攘攘, 皆为利往。

利来利往, 人之本性。但还不失为善良,最为可恶的是骗子。骗子有政治骗子、经济骗子、还有文化骗子……

各种各样的骗子陈芳男都见识过、经历过、遭遇过。就以他遭遇过的文化骗子为例, 读者可看看此种文化骗子的伪善嘴脸与伎俩:

 

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的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

——王国维《人间词话•叁捌》

 

出山泉水清, 下游河水浊。

——民谚

 

  之一纪事

二零一二年春节期间,某县某某研究会会长多次找陈芳男,要陈芳男采写其研究会的报告文学。春节后陈芳男应约边采访某研究会的首脑们边构思撰写稿件提纲。因鉴于他们从不提及劳务报酬,故在四月三日夜九时三十九分接其会长电话后,陈芳男只好在电话中对他说,采写的是一个大集体,要刻画群像,所以这是一篇大文章。加上要采访许多人,然后才能构思提纲,写出初稿,又要给你们传阅审看,根据要求又要重新采访,重新构思重新写。来来去去反复反复地,工程很大。所以是要付劳务费的。某研究会会长问写一篇多少钱?陈芳男说,篇有长短,几百字,一千字也是一篇。几万字,几十万字也是一篇。所以不能以篇计,应以字数计,按照目前出版社有关的劳务报酬,最少千字三百至五百,即最低三百,最高五百,具体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且我只负责采写,无力也不负责发表。某研究会会长答应后陈芳男才据提纲着手撰写。

四月九日写出初稿,然后修改增删润色,四月中旬定稿为九千六百八十五字。交付某研究会的首脑们传阅审看。

四月下旬起,补充采访并重写二稿。

五月八日写出二稿初稿,二十日二稿定稿为一万二千五百二十七字。同样交付某研究会的首脑们传阅审看。他们对于二稿基本上认可,修改不大。陈芳男又将其改定。后来,某研究会以会长为首的三个人到我学校,说研究会近来经济短缺,先给你送来一千二百元买烟买茶,其余的等发表后再说。陈芳男重申我只负责采写,无力也不负责发表。但可以帮忙想办法。

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陈芳男因手头经济紧,致电某研究会会长,问可否把其余稿酬结算?某研究会会长问还差多少?陈芳男说因为写了二稿,所以千字要以五百计。某研究会会长说要和他们商量一下。夜里,某研究会会长来电,要陈芳男再去领一千多元。又说:众人说你太厉害了。陈芳男说:我们有约在先,我只是依约行事。而且我算的很低,以时间计还比不上干体力活的工钱。二十八日上午,某研究会会长来电对陈芳男说,此事就到此为止。说罢挂了电话。陈芳男莫名其妙,回拨问:何为到此为止?某研究会会长说,你来把电脑中的稿取回,此事就到此为止。陈芳男说,我干了四五个月的工作,这正如一个装修工把房子装修好了,你不付工钱,却对人家说,你把装修的通通拆除,此事就到此为止。这行吗?某研究会会长说,你找宣传部。陈芳男说,与宣传部有屌关系吗?我要告你。故此陈芳男电问其某研究会副会长可知此事,他说没人向他提及。

那么,请读者注意,某研究会会长说“众人说你太厉害了”。此“众人”指谁?连其副会长都不知道。

十二月七日上午,陈芳男到县宣传部找分管研究会的某副部长汇报此事。副部长说要调解,不但还要补钱,而且要说好话。十九日,某研究会的某副会长来电,又叫陈芳男再去领一千多元。陈芳男说:你和他们说,我退到底线,最少再给三千,同意,你再来电,不同意,不必来电,至于后面怎么办就是我的事了。

朋友们,面对这样耍无赖的文化骗子,你们说应该怎么办?(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三日(甲午年正月十四)凌晨草于隐庐斋

 

    之二议论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陈芳男在QQ空间发表了《文化骗子二三事》的前部分《之一纪事》,按写作计划,本还要续写后部分《之二议论》的,但因为忙,所以后部分的《之二议论》就搁下了,这么一搁,一年已过。所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人生真如白驹过隙!

本想多做点创造性的工作,本想多做点快乐而有意义的工作,如果能把这事淡忘,倒也是好事。因为把时间精力用于对文艺界内部这些骗子的掲露,于陈芳男当然是树敌;于骗子,当然会做困兽斗,谁胜谁负暂不论,两败俱伤是有可能的。为此而内耗互斗,不值。能积点阴德就积点阴德吧!但这期间,由此亊又扯发了另一些事: 即一些糊涂人的一些糊涂观。故此,又诱发了陈芳男挤出时间续写这后部分《之二议论》的契机。

一个文艺界的糊涂朋友就曾对陈芳男说你说要告***,为何至今未见你告?言下之意是陈芳男光打雷不下雨。陈芳男说,告***的目的是什么?你清楚吗?你认为是为那点可怜的钱吗?我告诉你,告***绝不是为了那点可怜的钱。而是要搞臭***。既然要告他,我当然是要达到胜算的目的,所以我必须了解法律程序,搜集确凿证据,写好状词,此其一。其二,我必须有相对安闲的一段时间与精力,准备和他们打一场有可能持久的官司,才能告倒他们,才能搞臭他们。当我这些工作没准备好,当我的时间与精力还未充分俱备的时候,我怎么可能贸然发动攻击?我刚又接了一个对我来说是一个大的文化工程,又签了协议,又有时间限制。所以只好暂时先搁下此事。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什么时候都可告的。而告他,也是为了纠正社会上对智力劳务的一种错误理解。告的过程,就是搞臭他的过程,至于胜负,至于钱,都无所谓了。

又是这个文艺界的糊涂朋友,他后来又对陈芳男说: 我和***在酒席上相遇, 他托我向你转达, 不要去告他了……

陈芳男估计这糊涂朋友,三杯酒下肚,就相见恨晚,什么话都说了。总之他又对陈芳男说:我和XXX是亲戚,你和我又是朋友,不要告他了,那文章他们也不想发表了。陈芳男说:这和发表有关系吗?发不发表我的劳动都付出了。何况自始至终我都声明只负责写,不负责发表。

***之所以有恃无恐,认为他主持的某研究会,是一个集体,认为陈芳男告不赢他们。陈芳男倒不信这个茬,倒想试一试。等陈芳男闲得发慌的时候,陈芳男会去试一试的,起码找点事做,来打发时光。让人知道他的出尔反尔,让人知道他如何以一个集体的名义,如何诓骗和剝削一个个人的。一个集体合理的几千元劳务都耍无赖,还有嘴脸在背后说人小气么?要合理的劳务报酬叫小气,赖合理的劳务报酬能叫大气么?而文艺界的这个朋友则糊涂得是非不分了!连桥与路都分不清了!谁自诩大气,那么你可以赞助他们让他们还陈芳男的钱。若叫陈芳男放弃是非而你自己则去讨好你的酒肉亲戚,岂不糊涂得可怜么。(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草于隐庐斋、二零二二年十月八日修订于无为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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