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绕北河》三.我的家族传说及祖父和圩埔乡源流
(2023-01-27 19: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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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男小时候在故乡村中听过一些童谣, 是关于他的家族的:
鼎铲铲鼎呸(锅巴), 芡实熬薏米……莲枳(莲的外壳)煮莲心……狮象把海口……
这些童谣断断续续的,其实是村中顽童骂人的话。
从字面上理解:鼎铲铲“鼎呸”, “鼎呸”即锅巴。“芡实”熬“薏米”,“芡实”、“薏米”都是一种植物的果实, “熬”是在一起煮到烂, 和下文的“煮” 差不多同义, 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莲枳”煮“莲心”, “莲枳”是植物莲的果实的壳,“莲心”是植物莲的果仁。这一句跟曹植的七步诗: “煮豆燃豆箕”意思差不多。狮象把海口,“狮” “象”是人名,“海口”也是人名。这句应是取象征之义。
那么, 为什么是骂人的话呢?有必要先解释一下: “鼎铲”是陈芳男的堂大伯的土名, “鼎呸”是陈芳男的堂大姑的土名, “芡实”是陈芳男的大老伯的土名,“薏米”是陈芳男的太祖母的土名……“莲枳”是陈芳男的堂大太姑母的土名, “莲心”是陈芳男的堂二太姑母的土名,“狮”、“象”、 “海口”均是陈芳男的堂叔……
这些人名又怎么成了骂人的呢?潮汕地区的风俗是忌讳别人直呼祖宗、父辈的名讳的。把家族祖宗、父辈的名讳拿来当童谣唱, 当然就是藐视、不尊重了。藐视、不尊重那就是骂人了。
这些童谣差不多把陈芳男家族的祖宗、伯父、叔父辈的名讳拿来当童谣唱……说明陈芳男的家族人口众多, 人多事多(当然矛盾必然也多) 。
陈芳男没有见过祖父, 祖父只是活在他听到的传说中。后来他在《祖父》一文中写道:
对于我的祖父,我知之甚少,少得近乎零。因为在我的所有亲人、长辈——祖母、父亲、二叔、三叔、大姑、小姑、大老伯、三老叔、四老婶、还有那四、五个年龄较长的堂叔、在所有五服内的亲属中从来没有任何人跟我提起过祖父的一个字。现在隐隐约约回忆起来的只有一个人在背后议论过祖父时偶尔被儿时的我听见,这个人就是三老婶。议论的话非褒属贬,就是嫌祖父好酒。这当然属于妇人之见。所以我后来在写祖母的那篇文章中把这唯一的印象写了进去。现在证明,这一笔记得并不准确。
我十八岁离乡赴琼,然后在生活的泥沼中艰难跋涉、在苦难中苦苦挣扎至退休,六年后才得以喘一口大气……而上面我所提到的所有亲属除了剩下一个准文盲的小姑,其他的人全都已做古了。
这一年多来,有一个人连续三、四次在我面前反复提到我祖父的一件轶事,其内容大概如下:你祖父曾为村里做过一件有益众村民的好事。那大约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是前期、中期、还是后期待考——笔者注),你祖父是村里的保长,为了方便村民进出村、特别运载装卸货物之便,在他的主持下在村口建了一个用水泥浇筑的小码头,为村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为村民造福。
这个码头现在已成为历史的记忆,不!严格地说是已经没有任何历史痕迹、也没有任何记忆的轶事才对。所以我必须在这篇短文中让它留一丝痕迹、一丝记忆。因此这就必须介绍一下这个码头了。
在揭东城西的北部有一座鸡母头山与一座连绵很长的蜈蚣岭山。在鸡母头山与蜈蚣岭之间的山腰有一个地方叫蛇仔地。蛇仔地的下方有一条溪流从田野间蜿蜒而下,从圩埔村前的西边的西山头流进斑浦港,斑浦港口连接着榕江北河。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榕江北河那时是一条黄金水道。
斑浦港口是圩埔村民与外界连接的交通要津,圩埔村民以及货物的进出都靠斑浦港。祖父主持建筑的水泥小码头就建在斑浦港的中游,距西山头约二里路之遥。后来圩埔村修的村道就是从斑浦港西边直线往北,造一座石桥跨过斑浦港顺西山头西北方直达圩埔村寨前的。现在的揭东城西西二路水泥路面下边的下水道就是原来的斑浦港。
听说,祖父病死于抗战胜利后。他的生年我至今无从知道,可以肯定的是享年超过五十岁。忌日是农历八月十日。反正他被他的亲属、后代子孙彻底忘了——我是他的长孙,可从小至大就不知他有坟墓。听父亲说,墓原在黄岐山东麓的某地,后因大雨冲毁找不到了。因此,在我这一辈的众多兄弟中祭祖扫墓从来就没有祖父这一概念。祖父所主持建筑的水泥小码头更是无影无踪了,建城,推土机把山川河流都改变了,连斑浦港也都无影无踪了——成了地下的下水道。
圩埔村中我的一位宗亲忘年交从叔三番五次对我叙说祖父的这一轶事,我因此把它记下来。留一点已被湮灭的历史的痕迹,也怀念这个我从未谋面全无记忆的祖父——陈家端。(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下午草于揭东陋斋)
圩埔乡何时创乡,没有准确明确的记载。据现有的资料:潮汕陈氏有庆堂理事会编,二零零六年印刷的《陈氏有庆堂族谱》第二百二十六至二百二十七页由原圩埔陈氏老人理事会撰稿提供的《揭东县曲溪镇圩埔乡简介》内中记述:
“圩埔陈氏开创者亨乾公,乃陈氏泰初祖二十一世孙,是凤塘宗举公二十世孙,是凤塘迁东凤的东溪公第十七世孙,于清乾隆年间由东凤来此创业,已有二百五十多年历史。”
“于清乾隆年间由东凤来此创业,已有二百五十多年历史”此说缺乏有力证据。其理由为:
其一,据黄月金主编的二零零七年一月印刷的《揭阳圩埔黄氏族谱》正文第十页之黄虞卿撰的《黄氏述训》所述:“孙元吉公,奉母许氏,自清初时流入揭邑圩埔乡,始创安居焉,为黄氏开基始祖。”这里明确指出:黄氏是清初流入圩埔。清兵入关,明朝灭亡,是公元一六四四年,“清初”一般指清顺治年间至一六五零年。若从清兵入关那一年算起,距二零零七年则为三百七十三年。在《揭阳圩埔黄氏族谱》的第二百二十三页中又有一段记叙:“比如,相对晩来的黄氏,要建一座公厅,奉祀先祖神位,就有一些人出来干扰,而较早来创村的陈姓老辈就站出来劝止:‘鸟多支毛会添暖,我们要欢迎帮助更多人来立足、生根,繁荣吾村。’使黄氏公厅顺利建成。”这段记述明确肯定:陈姓来圩埔创乡,要比黄氏早。假定黄氏进入圩埔为三百七十三年,那么陈氏进入圩埔创乡当然要比三百七十三年更长。
其二,《揭阳圩埔黄氏族谱》正文的第二百一六九页之《东安古庙记》中记述:“明代及今,四百余年。”因此,陈氏进入圩埔创乡若不是在明末,最迟也应比黄氏的三百七十三年长。这方面陈芳男原有一文《三启东安——从圩埔寨门对联追溯其村名更替姓氏盛衰》,兹将全文引录于下:
揭东县城区有个圩埔村,它原来的名字叫东安,首先还是从下面这副对联谈起吧:
三启东安钟秀气,
八成西就耀祥辉。
这是圩埔唯一的寨门上一副永久性的对联,它的横批为:三启八成。关于这副对联,有人说三与八代表圩埔十一姓,三代表三大姓曾、黄、陈,八代表其他八小姓。这样解释似乎也可以说得通,但这未免只是望文生义的主观臆测。因为圩埔姓氏的增减是这样的:建寨之初不到十姓,解放前有十三姓,现在则只有十姓。
根据笔者调查,据村中了解熟悉村史的老一辈人说,三启八成其意为:以三元启动八卦而建成。何谓三元,六十甲子,即六十年一轮回,称为三元。不过此为小三元;一百八十年为中三元,五百四十年则为大三元。小三元小变,中三元中变,大三元则大变,意为天变地变世道变,所以以前有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之说。
圩埔原始的名称叫东安,为陈元隆之子陈亨乾所创, 大约在明末清初。东安寨门建于清光绪初年,约公元一八七五年前后,建寨门时正是陈氏最盛之时,村名东安就嵌在上联里面。为何叫东安,当时创寨的陈亨乾迁自潮州海阳东凤——东凤陈氏系揭阳陈泰初公之后裔。东者表示不忘渊源,安者表示在此安族立祠。圩埔现存元隆(龙)公厅和元龙书斋,前者祀奉的神主即东凤陈元隆公。“三启东安钟秀气”,也寄寓着不管社会怎样动荡、变革,基业在此永存,子孙绵延不绝之意。
东安虽为陈氏所创,却又是一个杂姓人聚居的村落,但以陈氏为盛。有一件事似可佐证当时陈氏之强盛。约清同治年间,某年天大旱,在东安村后面的蜈蚣岭、鸡母头山上有一条山泉溪水可以用来灌溉田园。那时路篦、东安两村的人为了争夺水源,曾约定:某晚,到山上一决生死, 胜者得水,不往者为弃权。当时只去了七人,水既够分,遂不用决斗,结局凡去者都得水。而这七人中路篦村吴氏二人,而东安村的陈氏却占了五人。单凭去的人多这一点当然还不能遽断为盛的充足依据,但在封建宗法社会里,男丁的多少,壮丁的多寡,却是衡量盛衰的重要标志。而当时东安陈氏人口最多,壮丁最盛却是事实。当时的东安全村人口约六七百人,而陈氏占了四五百人,占其他众姓的一半以上。
东安地处金溪(曲溪)与埔田交接的小丘陵,山内人常挑柴草来东安出卖,故此形成了一个以柴草贸易为主的圩场。
清光绪后期,陈氏子孙因内部矛盾,引起争端,数场官司下来,两败俱伤,呈颓败之象,因此以耕种为主的陈氏,许多人被迫过番谋生去了。民国之初,黄氏也就在此时兴起,遂改村名为圩埔。
黄氏兴盛不到三十年,也因内耗之故遂之衰落。民国后期,曾氏逐渐兴起,至解放时,曾氏成为人口最多的大姓。土改时圩埔地主几乎都出在曾姓。黄氏人口次之,陈氏退居第三。经济状况大抵也如是。圩埔三大姓虽混居,但后来陈、黄多居东边,曾氏却多集结于西,这倒巧合了寨门上东启西就之意。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盛衰的更替,这是社会发展的辨证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安定团结相当必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家族莫不如此。(原文发表于2005.11.14《揭阳日报·揭岭风情副刊》;2006.04《潮学》杂志。)
在黄月金主编的《揭阳圩埔黄氏族谱》正文第二百二十二页中也提到:作(东安寨门)这副对联的是陈鸿嘏老先生……他把他的大名端端正正镌在我们的寨门上,以供后人见证。
如果《揭阳圩埔黄氏族谱》的记叙是准确的话,这就从另两个方面佐证了创乡应是明末清初陈姓人之所为。要不就是《揭阳圩埔黄氏族谱》和《东安古庙记》的记载不准确或失实。
其三,据二零零二年秋月续编、二零零四年印刷的《潮州陈氏族谱•东凤乡思成堂静隐公系族谱》中有准确文字记载的:十六世定可公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康熙五十四年是公元一七一五年,农历乙未年。
我们由此可以推论:因十七世元隆公单传,所以有可能娶妻较早。而十八世亨乾公又为长子,所以他与十六世的定可公或年龄相当或更年长都有可能。比如现在圩埔村中就有二十九世的芳字辈比二十七世的家字辈还年长的。年龄相当而辈份相差二、三辈也属正常。
假定十八世亨乾公比十六世定可公年长,再假定黄氏族谱准确,那么亨乾公应是明末清初顺治年间(距二零零六年三百七十多年)或康熙年间(距二零零六年三百五十多年)之时就迁居东安村(圩埔村)。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希望各位宗亲贤达提出有力的论证为盼。
鉴于以上的三点粗浅的认识,由此,我认为原圩埔陈氏老人理事会撰稿提供给《陈氏有庆堂族谱》的《揭东县曲溪镇圩埔乡简介》应更正改为:“于明末清初由东凤来此创业,大约已有三百六、七十年的历史”才比较接近事实。
听村中老人说:洪兆麟当揭阳县长时,渔湖和美乡河尾洪曾来争圩埔大池,丁公子(丁日昌之子)曾派一排兵来圩埔驻守,后洪兆麟把大池判给圩埔,兵才撤回。
圩埔乡和渔湖和美乡(河尾洪)因圩埔大池打官司, 批文立碑定案。有石碑为证, 此石碑现存于圩埔中寨门之内, 仍在巷中被人踩踏。
东安乡与和美乡因鱼池涉讼一案
东安乡与和美乡因鱼池涉讼一案于民国十年(一九二一)十二月十三日奉到广东高等审判厅民四庭审判长、推亊斯文, 推事潘焱熊、推事莫开()、书记官陈泽霖判决:
民国十一年(一九二二)正月十二日四甲仝立
注: 括号前为石碑字迹磨损辨认不清楚处。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十四、二十日修辑、十二月十四日修订于无为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