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一篇报告文学的郑重声明
陈镇朝
2007年7月,揭阳日报社有一个编辑介绍我去采访揭东县锡场镇大寮村村委会主任、军埔村党支部书记黄潮宏,当时,该编辑与我口头约定,文章由我执笔,但在《七彩人生》内刊刊出时署两个人的名字,我答应了。
我把文章的标题定为《以人为本,立德兴村——记揭东县锡场镇大寮村村委会主任、军埔村党支部书记黄潮宏》,文章写好后,署了两个人的名字: 我的名字署在前面,该编辑的名字署在后面,定稿后,我把稿交给该编辑与传主看,等待反馈,谁知黄鹤一去不复返,泥牛入海无消息!
直至2008年3月,
《七彩人生》总第八至九期出版后,我才看到我写的这篇文章,标题被改为《立德兴村的“村官”黄潮宏》,
该编辑的名字被移在前面,
我的名字被移在后面;内容被做了删改的移动手术,使上下文之间的涵接产生阻梗,读后令人莫名的懊丧!用《七彩人生》一个编辑的话来概括就是: “他”把文气改泄了!
2009年4月,揭阳市传记文学协会编辑了一册《揭阳市传记文学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纪念册》的书,里面的第44页有石珊报道的《2008年揭阳市传协文学作品在全国征评中获奖篇目》的篇目,其中,
《立德兴村的“村官”黄潮宏》成了只署某编辑自己的获奖作品了!
此文百分之一百是我所写,但既有口头约定,我履行我的承诺署两个人的名字,但我是执笔者,理所当然是第一作者,应署于前,此后任何报刊转载或参加什么评选,
也应互相通气,也应按此排序,两个人的署名也可以永远保持。但某编辑擅自改动署名排序,最后竟独自占有了!
编辑《揭阳市传记文学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纪念册》的人,也多是《七彩人生》的编辑,杂志的出版和纪念册的出版只隔一年,他们起码也应知道此文第一次发表是署两个人的名字的,但是,竟然都“难得的”糊涂起来了?
鉴于此,
《以人为本,立德兴村——记揭东县锡场镇大寮村村委会主任、军埔村党支部书记黄潮宏》也即被改为《立德兴村的“村官”黄潮宏》一文的著作权从本声明发布之日起收归本人独有,以前有的人的种种侵权行为我暂不做任何法律追究,以后若再发生任何诸如报刊转载或参加什么评选之类的署名侵权行为,一切有关人员将负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特此郑重声明!
陈镇朝于2009.05.27上午发布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