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话——答一位网络论坛读者
(2010-11-24 0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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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格律诗美丑标准文化 |
分类: 非马诗话及序跋 |
我想英文诗,或其它文字的诗,大概也都有这种从自由诗发展成格律诗再回到(正确地说该是发展成)自由诗的过程吧。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同中国的唐诗一样,今天读来都仍令人叹为观止。但现代的英文诗坛已很少有人在写十四行诗了。这同我们今天都使用白话文,而不是典雅简洁的文言文,情况是类似的。毕竟,时代与生活环境不同了,语言文字以及文学艺术的形式也不得不随着改变。白话文开始时也是捉襟见肘,但经过多少世代多少人(包括作家诗人们)的努力,从古今中外(当然也包括文言文)吸取营养,终于有了今天的成就。如果不是有鲁迅胡适等先驱的自我否定(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肯定),我们大概还在之乎也者吧。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满足于既有的秩序与现状,今天我们穿的可能仍是旗袍马褂而不是各式各样的时装、牛仔裤、短裤、游泳衣;写诗用的仍是毛笔而不是钢笔、打字机或电脑;骑在驴背上去旅游而不是坐汽车火车飞机。这种时代的变化,谁也挡不住。当然并不是所有变化都是好的,或是一种进步,我们只有边走边学,希望摸索出一条坦途来,而不是留在原地踏步。
美是一种主观的概念,它同一个人的文化背景、生活环境以及精神状态等等,都有相当的关系。我认识几位同中国女人结婚的洋人,他们眼中的美,在我们看来不但不美,竟可说是丑。我想美不是绝对的,更不能只看表面。残疾美也好 ,恶之华也好,可能都有它们美好的一面,何况在这世上,有多少人或物是真正完美无缺的呢?
文章不使用标点符号,大概是受西方现代文学的影响吧。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里便有一整章没有一个标点符号。我通常写诗也不使用标点符号,一来诗短,而且有断句及空行作为停顿;二来有时会因断与连的不确定而造成多义的可能性,因而增加诗意的空间。当然对于后者,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
我想你举的那几个例子并不能证明格律诗真的适合作为现代人的表达工具。对于那些有才华的作者来说,任何体裁任何形式任何文字甚至任何媒介都可能成为他们成功的表达工具。好在现代社会是多元的,每个人只要依照自己的所好所长,好好地写就是了,没有必要去争什么别的。你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