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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多次以部分或全部不予发放助学金为由,胁迫或利诱未满14周岁的受捐女学生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利用金钱诱惑或不予发放助学金为由,拉拢、劝导、诱惑这些贫困女生接受外地老板嫖宿或包养。
昨天上午11时许,“百色性侵案”受害人小然(化名)和小星(化名)的代理律师吴晖,在驱车赶往隆林的途中,接到百色市隆林县法院黄副院长的电话。作为王杰涉嫌强奸罪、诈骗罪一案的审判长,他在电话中通知吴晖,就他所提起的建议该案“提级审”的管辖异议,“明天(记者注:即今天)开庭时将会给予书面答复,之前的口头答复内容不变。”
2016年3月14日,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晖,将一封对“百色助学达人性侵案”法院审理级别的管辖异议书,提交到隆林县人民法院,建议该案“提级审”。巧合的是,同一天,吴晖也收到了隆林法院将于3月22日审理此案的开庭通知书。
经过三天的等待,吴晖说他接到了隆林县法院该案审判长的电话。据悉,基于对该案的重视,隆林县法院选派分管刑案的副院长黄法官担任该案审判长。
黄副院长在电话中告知吴晖,隆林县法院经过向上级法院百色法院请示后,就他提出的该案应该“提级审”的管辖异议,经仔细研究回复如下:“吴晖律师,你提出的管辖异议,经我们请示百色中院,中院认为目前起诉书指控王杰的就2、3起犯罪事实,等开庭了我们再综合各方证据和意见,如确有可能判处无期以上的,我们到时候再移送。所以目前还是按原计划开庭。”
从上周日开始,包括该案举报人秋楚、该案第三名受害人援助律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的田咚以及全国各路记者,陆续抵达南宁或百色等候这次“不公开”的庭审。
但在吴晖和田咚两位援助律师看来,透过案卷卷宗,他们认为侦查机关还是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但是对于法院没有采纳自己“提级审”的建议,吴晖坦承有些意外和失望。“本案存在的多个从重从严、加重处罚的情节,我在管辖异议书里已经有充分的阐述。从体现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重视程度角度,这样一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我认为应由中级法院审理。”文/本报记者
早先报道:“助学达人”以助学为名强奸女学生
2015年8月,广西当地媒体曝光了王杰利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百色助学网”为幌子,蒙蔽爱心人士,性侵多名山区女童的事件。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披着公益外衣的“百色助学网”不仅存在克扣学生助学金、伪造贫困生资料等情况,其负责人王杰还多次以部分或全部不予发放助学金为由,胁迫或利诱未满14周岁的受捐女学生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利用金钱诱惑或不予发放助学金为由,拉拢、劝导、诱惑这些贫困女生接受外地老板嫖宿或包养。
据了解,王杰于1980年3月生,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岩偿村人。1999年,王杰从百色市右江民族师专毕业后,先后在隆林沙梨乡中心小学下辖的开冲、岩偿、委尧等村小任教。2006年3月王杰以个人名义建立“百色助学网”,他对外宣称网站创办9年来,资助贫困学生4000余人,共接受逾万名爱心人士捐款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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