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法务问题:我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2010-03-10 11:45:47)
标签:

房产

二套房

法务

贷款

购房

分类: 编辑推荐

by 上海房产交易律师网首席律师 王进

 

案例:

去年,我父母贷款买了套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父母付的,按揭合同中显示借款人是父亲,抵押人是父亲、母亲和我。另产证上我们三个人的名字都写了。我已经成年,如果我现在再单独买套房子,算第二套吗?

 

答:

具体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此前一直比较模糊,存在一定的政策真空。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二条中对二套房贷政策终于有了专门表述:“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从该最新的文件可知,只要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的,再次贷款买房就算第二套房,并将以“家庭”为单位严格认定。但父母和成年子女不视为同一个“家庭“,即父母归父母,成年子女归成年子女。

 

按照通知,只要现有住房未利用过贷款,再次购房就不算二套房,因此已经购买过住房,但第一套住房房款一次性付清的人群,再行贷款购房时仍可享受到首次贷款购房的优惠,这将可以支持和鼓励改善型需求。

 

从您提供的情况看,借款人是您父亲,您只是作为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不能认定您已经利用贷款购房。另您已经成年,您父母和您将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认定,不能因为您父亲已经利用贷款购房,就认定您属于第二套房。所以您再行购房时,不视为第二套房。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