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不得超越“作者”
(2025-06-29 20:38:27)
由于“雪芹披阅增删”之“雪芹”,源于“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的笔杆子下,所以“雪芹”不得超越自称“在下”之作者:
一、作者自称“在下”,制造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其目的,在于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
二、是作者自称“在下”,在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之舆论的前提下,而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而写孔梅溪题曰;而写吴玉峰题曰;而写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曰。这曹雪芹始得露出头脚。
三、所以,曹雪芹要感恩知报,安分守己,本本分分,不得超越“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而自己去当《石头记》之作者。因为自称“在下”之作者的能力,是其笔杆子下的曹雪芹望尘莫及的。
四、作者因念及当日之女子,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创作出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之“立意本旨”;作者故将真事隐去,自称“在下”,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则是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五、作者自称“在下”,可以撰出《石头记》,但自称“在下”之作者笔杆子下之曹雪芹,永远撰不出《石头记》。因为自称“在下”之作者有话语权,而其笔杆子下的曹雪芹,永远没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