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披阅增删”归属于文学范畴
(2025-06-29 08:00:30)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在下”,制造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在于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
所以“雪芹披阅增删”,归属于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归属于文学范畴:
一、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自成体系,始于女娲氏练石补天,终于“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
二、将“雪芹披阅增删”,纳入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纳入文学范畴,是因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是“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在下”,一人所撰。因而“雪芹披阅增删”之“雪芹”,要本本分分,要服从于作者自称“在下”之笔杆子。
三、作者自称“在下”,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舆论之舆论。所以“雪芹披阅增删”,不得越出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体系;不得越出文学范畴;不得越出作者自称“在下”的笔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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