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曹雪芹撰《石头记》——在资格上不标配

(2025-05-24 16:18:29)

        曹雪芹撰《石头记》——在资格上不标配

论撰《石头记》,曹雪芹不如“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论撰《石头记》之资格,“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又不如神话之石头:

一、作者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创作出“离恨天,灌愁海”之上层建筑,以决定“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之人生命运,是高规格之神话;而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宝黛等),就是“离恨天,灌愁海”下凡……“离恨天,灌愁海”。

二、在表达方式上,因曹雪芹是非神话人物,在资格上不能标配;“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是非神话人物,在资格上仍然不能标陪;唯有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是神话,在资格上标配。

三、为了在表达方式的资格上标配,“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在下”,以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

四、自称“在下”者,先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然后写“按那石上书云”,则是以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石头记》。

五、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曰,则是为石头撰《石头记》提供“人证”——为一口咬定石头撰《石头记》作手脚。

六、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貌似很努力,实则是自称“在下”者,为石头撰《石头记》作手脚。因为有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才有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才有孔梅溪题曰;才有吴玉峰题曰;才有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曰。反之则无。

七、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并非证实曹雪芹撰《石头记》,恰恰是证实了,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